未经许可种植授权树苗 这个公司当赔匠

今(16)日,重庆市一中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了一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被告不但被判侵权,还被判赔偿6万元。

重庆某果业有限公司(下称“果业公司”)系柑橘属植物新品种“中柑所5号”的被许可人。然而,重庆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未经许可,也种植了“中柑所5号”柑橘树苗。

果业公司发现后认为,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种植“中柑所5号”柑橘树苗的行为应认定为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侵犯了植物新品种“中柑所5号”的品种权,要求其停止繁育及种植“中柑所5号”的侵权行为,并销毁侵权苗木;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赔偿合理开支5万元。

生态农业开发公司在法庭上辩称,案涉苗木均系合法购买,购买时并不知晓“中柑所5号”系侵权苗木,其只是进行了种植,并未进行繁殖、销售、嫁接,不应承担责任。

审理该案的重庆知识产权法庭认为,柑橘系无性繁殖,柑橘苗木本身即为繁殖材料,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种植“中柑所5号”柑橘苗木,其也未举示证据证明其种植被诉侵权柑橘苗木存在合理理由,结合被告的经营范围、种植情况,应认定其种植行为属于生产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最终判决生态农业开发公司立即停止种植“中柑所5号”柑橘品种的行为,并销毁侵权苗木。

另外,综合考虑生态农业开发公司侵权的性质、期间、后果,植物新品种权许可使用费的数额,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权利人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法庭酌情判决生态农业开发公司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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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知识产权法庭交出周岁成绩单

今(16)日,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周岁了,它取得了怎样的成绩?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一中法院获悉,一年来,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720件,审结9364件。其中,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712件、刑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7件。审结的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到72.8%。

从案件类型看,排前五位的是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专利权纠纷、植物新品种纠纷、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纠纷。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最多,占比近八成。

而一年来,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及时提炼司法规则,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技术创新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功能。依法审理涉及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等技术类案件518件。妥善审理砂糖橘“中柑所5号”、玉米“彩甜糯6号”等植物新品种纠纷6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行为,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服务种业自主创新和行业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同时,坚决打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服务品牌创新等。审结涉及贵州茅台、维沃、中顺洁柔、绝味食品等知名品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1189件。

今日, 还有18名代表、委员到重庆市一中法院展开了司法服务“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调研活动。

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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