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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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进一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对本基金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进行调整(直销银行除外)。调整期间,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和E类基金份额金额合计超过2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2)在上述业务调整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本公司发布的其他公告另有规定的,依据其规定执行。
(3)自2024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各销售渠道(直销银行除外)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将继续以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7月9日发布《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关于调整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执行,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 400-821-7788(免长途通话费用)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关于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上证G60综指增强
基金代码:A类:012415;C类:01241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24年9月29日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9月29日。若截至2024年9月2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特此提示投资者注意。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自2024年8月1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仍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正常办理。
2、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将自2024年9月30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4、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21-77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