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仲裁周专场活动在京举行,专家:让更多人认识到仲裁的作用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能源与基础设施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争议解决成为国际经济交往中的重要议题。9月24日,2024年中国仲裁周专场活动——能源与基础设施争议解决圆桌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此次活动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办,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西班牙顾博国际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提供支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案件处副处长尹天枢表示,贸仲作为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始终担当着以仲裁实践和理论活动为己任推动中国《仲裁法》的制定和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她期待未来能够凝聚更多力量,进一步提升贸仲的营商环境和公信力。

“从仲裁的发展前景来看,我们有两点感受:一个是需求有限,二是仲裁员胜任程度有限。尽管如此,仲裁的发展前景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向好。”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田文昌谈到,仲裁业务具有较强的中立性与针对性,如今大多数人群还不了解仲裁,正因如此,需要加大对仲裁业务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认识到仲裁的作用。期待未来有更多律师参与仲裁业务中,在民商事诉讼业务发展的同时,在非诉业务领域中开拓出新的机会。

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秘书长张世国强调,仲裁业务从体制机制、结构搭建、国内外法律机构合作以及理念上,仍需要适应各种规则,积极动员,多方努力,使仲裁走向全国,“新能源行业在当前环境中面临多重挑战,需要增强国际仲裁能力,在面对全球化背景和国际政策变化时,新能源产业应通过国际合作寻找发展机遇”。他期望,未来能在理念、机制和规则适应上作出努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国际化进程。

据《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3-2024)》显示,近年来,中国能源行业纠纷频现,从案件数量到争议金额均有增长趋势,并呈现类型多样、法律关系复杂、新问题显现等特点。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一年度报告从中国能源行业发展、能源投资交易发展、能源立法、能源行业纠纷等方面对中国能源行业的投资交易及纠纷进行综述,对“照付不议”合同、能源产品固定价格条款、新能源产品质保等中国能源行业典型法律争议进行特别观察,分析仲裁在能源专业争议解决中的优势,为进一步发挥仲裁在能源争议解决中的积极作用提出建议。

中国仲裁事业始于1956年依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设立的贸仲。据介绍,中国仲裁周是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于2013年共同发起成立的以仲裁和争议解决为主题的全国性活动平台,每年在国内外数十座城市同时举办,为期一周。

此次研讨会作为仲裁周的子活动,旨在通过深入剖析能源与基础设施领域争议解决的前沿问题,探讨国际仲裁、调解等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应用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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