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五峰做实交通运输领域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提升以案促改促治综合效能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伍义平涉嫌贪污罪一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23年12月,伍义平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伍义平案的查处,源于该县纪委监委对当地交通运输系统系列腐败案件的深挖彻查。
交通运输系统点多、线长、面广,重点项目多,社会关注度高,招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廉政风险易发多发。近年来,五峰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该县交通运输系统系列腐败案件,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促治,推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纪巡审”联动发力,循线深挖交通运输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峰县全境皆山,群山峻岭沟壑纵横,通行极为不便。近些年来,该县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当地交通运输条件不断改善。然而,随着一个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上马,交通运输系统的信访举报也随之增多。
“交通运输系统信访举报居高不下,主要集中于时任县交通运输局副总工程师、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骆峻寿,及其主管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方面。”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考虑到骆峻寿在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多年,人脉关系复杂,贸然开展核查存在困难。该县纪委监委协调审计部门对交通运输系统招投标、工程决算、资金使用、财务收支等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随后,县委巡察办又成立专项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及其二级单位开展专项巡察,为摸清交通运输系统存在问题进一步打牢基础。最终,巡察、审计共移交相关问题线索58条,主要集中于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及其下属国企湖北安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进一步调查后我们发现,安通公司存在大量资金账外经营,工程建设中借用资质承包项目、违法分包工程等问题。而安通公司董事长佘东升、总经理官波等公司高管都是由骆峻寿一手安排提拔,与其关系密切,我们判断这也许会成为一个突破口。”办案人员说。
2021年11月,佘东升因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佘东升交代的问题,让案件查办找到了突破口。循着线索,专案组查清了骆峻寿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及工作人员共5人,通过虚列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手段,贪污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2022年9月,骆峻寿因涉嫌职务违法问题接受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3年3月,骆峻寿被开除公职。其他4人先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骆峻寿案的查处,产生了强烈震慑。”办案人员介绍,该案被查处后,当地多名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交通运输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个,处理处分17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围标串标、权钱交易、利益勾结……窝案的查处揭开当地交通运输系统存在的乱象“盖子”
随着骆峻寿腐败窝案的顺利突破,该县交通运输系统存在的围标串标、权钱交易、利益勾结等乱象“盖子”被逐渐揭开。
“公路建设领域项目多,大量资金投向该领域,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我们查处的交通运输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大都与公路建设有关。”办案人员说,“个别领导干部与下属工作人员围绕工程项目拉小圈子,结成利益共同体,以权谋私。”
骆峻寿在担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期间,建立了以他为中心的小圈子。圈内5名工作人员涵盖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下达、设计、施工、监管、资金拨付等关键岗位人员。
“这些人几乎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环节,他们结成利益共同体为后期借用公司资质承接县内农村公路设计、监理业务,套取设计、监理费共同贪污提供便利条件。”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案发后,几人还订立攻守同盟,串供堵口、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招投标是工程项目的关键环节。从查办案件情况来看,个别领导干部暗箱操作、权钱交易,围标串标等问题易发多发。
官波与其他建筑公司围标,顺利承接五峰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随后安排自己的亲属参与工程,方便亲属从中获取利益。
与官波不同,佘东升则是收钱办事。2015年至2017年,佘东升在担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办公室主任期间,向某工程建设承包公司提前透露招标资质、业绩要求等信息,帮助该公司提前获取了准确投标信息,成功中标。经查,佘东升收受该公司老板贿赂共13万元。
从贪腐手段来看,涉案人员使用各种“障眼法”挖空心思、变着法子敛财。既有以发放奖金的名义间接侵吞公款,也有以虚列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方式直接侵吞。
“其手段往往隐蔽性较强。骆峻寿等人借用其他公司资质承接的设计监理业务,获取的收入并不入单位公账,而是借用他人10余张银行卡,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取现后以现金的形式瓜分。”办案人员介绍。
重业务轻纪法、监管缺失为暗箱操作留下空间
五峰县交通运输系统系列腐败案件的发生,既有干部自身理想信念崩塌、个人私欲膨胀等主观原因,也暴露出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单位部门权力约束缺位等问题。为此,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思维,延伸拓展查透同案、举一反三查清类案。
“县交通运输系统重业务、轻廉政建设的思想长期存在。”办案人员认为,该县交通运输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产生,与违纪违法人员理想信念动摇、纪法意识淡薄密不可分。
“骆峻寿等人总是以在一线工作为由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教育,甚至认为政治理论学习对自己的工作没有任何作用。”办案人员介绍,县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干部的纪法教育流于形式,对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岗位人员缺乏针对性的廉政教育,导致关键岗位的人员思想滑坡、拒腐防变的防线松弛,违纪违法犯罪问题易发多发。
在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点、风险点,缺乏规章制度的监督制约,也是导致该县交通运输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资金拨付方面,事前无人把关,事后无人审核。”办案人员说。在承揽县公路管理局沙渔线二标项目过程中,财务人员竟直接将项目尾款打入伍义平个人账户中,伍义平在支付完前期垫付的项目资金后,竟公然将结余资金据为己有。
此外,该县交通运输系统班子成员长期不交流、分工不调整,下属工作人员岗位较为封闭固定,未经常性开展交流轮岗,也导致了系统内“圈子文化”滋生蔓延。
例如,2006年至2018年,骆峻寿担任县交通运输局副总工程师兼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直接管理或分管农村公路管理工作长达12年之久。其在单位有着绝对权威和话语权,自己既是“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大搞“一言堂”、小圈子,且长期未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再如,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财务人员19年未调整,一直由一人负责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工作。“一方面,她既是财务又是出纳,弄虚作假不易被发现,另一方面,因其资历老,别人也很少怀疑她,致使资金监管薄弱。”办案人员说。
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以案促改促治堵塞漏洞,推动行业领域转变作风、干事创业是案件查办的重要目的。
五峰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从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入手,对关键领域“把脉开方”,督促案发单位及时补齐制度漏洞、深化警示教育,不断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推动深化改革消除隐患。为切实改变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就交通运输系统案件查处情况向县委作专题报告,在深刻剖析案件根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经县委多次研究,决定由分管副县长牵头推进改革,明确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专责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将农村公路养护职能划归安通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同时,以点带面,推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改革以来,县交通运输局撤销原县公路管理局,新组建县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中心等,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理顺人员、机构和管理体制机制。
“交通运输系统腐败窝案,反映出交通运输局党组管党不力、治党不严。”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对此,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县交通运输局“一把手”进行约谈提醒。县纪委监委指导督促县交通运输局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县交通运输局“一把手”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带头抓,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抓,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项目计划下达、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重点岗位负责人和二级单位“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加强纪律教育,为其打好“预防针”、拧紧“廉洁弦”。
针对案件暴露的制度缺位,岗位长期不轮换、不交流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梳理出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147个,并制定完善制度建设清单,立、改、废各类制度23项。如规范大额资金使用报批程序,建立非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打听工程项目备案机制等。
“聚焦干部管理,推动修订《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从外单位选拔优秀人才履职重点岗位,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成员,避免形成‘圈子文化’。截至目前,已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交流轮岗16人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
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该县纪委监委还以骆峻寿、佘东升、官波等人的案例为素材,拍摄《贪腐之鉴警钟长鸣》《坍塌的“路基”》等交通运输系统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县5000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同时,组织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旁听涉案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