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安:环保局通报上半年各县市区空气质量
20日,泰安市环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空气质量状况情况。2018年上半年,我市SO2、NO2、PM10、PM2.5浓度分别为19μg/m3、35μg/m3、107μg/m3、54μg/m3,同比改善40.6%、14.6%、9.3%、15.6%;重污染以上天数共出现7天,同比减少5天;优良率平均为49.4%,同比增加6.5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94,同比改善16.6%,位列全省内陆城市第一位。获得省政府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资金1838万元。
各县、市、区上半年空气质量排名中,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好的县市区是东平县,综合指数为5.60;最差的是宁阳县,综合指数为6.53。
二氧化硫(SO2)浓度最低的县市区是岱岳区,浓度为15μg/m3;最高的是新泰市,浓度为32μg/m3; 所有县市区均出现改善,改善幅度最大的是新泰市,同比改善46.7%。
二氧化氮(NO2)浓度最低的县市区是肥城市,浓度为27μg/m3;最高的是泰安高新区,浓度为41μg/m3;所有县市区均出现改善,改善幅度最大的是肥城市,同比改善28.9%。
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最低的县市区是新泰市,浓度为97μg/m3;最高的是泰安高新区,浓度为129μg/m3;除泰安高新区、岱岳区分别恶化5.7%、2.9%以外,其余县市区均出现改善,改善幅度最大的是新泰市,同比改善25.4%。
细颗粒物(PM2.5)浓度最低的县市区是新泰市,浓度为47μg/m3;最高的是泰安高新区,浓度为59μg/m3;所有县市区均出现改善,改善幅度最大的是东平县,同比改善31.4%。
据了解,上半年环保局在工作中,强化督查,先后开展了秋冬季强化督巡察,中央、省督察问题整改督查,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取缔和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成果,防止反弹。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的工作力度,严格落实6个100%的防控措施,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工地进行了曝光、通报。
针对重型柴油车管控,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每月组织1次,在重型柴油货车主要通行道路、物流货运通道等开展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共计抽查车辆100余辆。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今年泰安市在非传输通道城市率先开展了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培训工作会议,采取收集资料与现场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大气污染源进行一次全面的把脉会诊,目前已完成收集基础材料工作,现场污染源调查和分析工作正在进行,预计10月底前完成。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张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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