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电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引导低碳发展

本文转自【经济日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什么要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对企业和居民有何影响?

“电能无法大规模存储,生产与消费需要实时平衡,不同用电时段所耗用的电力资源不同,供电成本差异很大。分时电价机制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的,是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当前,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电力消费结构加快变化,用电负荷呈现冬夏“双高峰”特性,电力生产侧与消费侧双向大幅波动。“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对保障电力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都有积极意义。”上述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各地夏季最热、冬季最冷时段的全年累计时间普遍低于60个小时,但对应的尖峰电力需求可较平时高出1亿千瓦以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面临更大挑战。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特别是优化峰谷电价机制、出台尖峰电价机制,有利于引导用户错峰用电,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

“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积极完善峰谷电价机制,统筹考虑当地电力供需状况、新能源装机占比等因素,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各地如何完善峰谷电价机制,《通知》作出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各地要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电价机制,主要基于系统最高负荷情况合理确定尖峰时段,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可参照尖峰电价机制建立深谷电价机制。日内用电负荷或电力供需关系具有明显季节性差异的地方,要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大的地方,要建立健全丰枯电价机制,合理确定时段划分、电价浮动比例。

“上述安排,既可确保电力系统峰谷差大、安全稳定运行保障难度大的地方,能够形成有效的峰谷电价价差,引导用户在高峰时段少用电、在低谷时段多用电,并为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系统调节能力加快发展提供更大空间;也兼顾到了系统峰谷差相对小的地方的实际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拉大峰谷电价价差影响用户正常用电。”该负责人表示。

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对企业有何影响?“此次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继续坚持了一项基本原则,即保持电网企业的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该负责人表示,具体看,由于合理拉大了峰谷电价价差,高峰时段的电价会有所上调,低谷时段的电价会有所下调。

该负责人表示,考虑到部分商业用户错峰用电难度大,同时明确对部分不适宜错峰用电的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各地可研究制定平均电价,由用户自行选择。分时电价机制的实施,还可有效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输配电、发电资源投入,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经济性,有利于从总体上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

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对居民用电价格是否有影响?《通知》明确,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程序推广居民峰谷电价机制,逐步拉大峰谷电价价差,引导居民用户在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发挥削峰填谷的作用。

“目前,有14个省份出台了居民峰谷电价政策,峰谷电价价差相对较小,一些地方仅设定平段电价和谷段电价,未设定高峰电价,且多数地方允许居民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总的看,此次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对居民用电价格的影响较小。”该负责人表示。(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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