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达生:ECFA满10年可能有三种情境

邱达生。(中评社 黄筱筠摄)

邱达生。(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9月12日电(记者 黄筱筠)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将于9月12日届满10周年,是否延续受到外界关注。台湾经济研究院国际处暨景气预测中心研究员邱达生接受中评社访问分析,ECFA满10周年会有三种情境发生,但可能性最高是“维持现状”。他也说,蔡英文执政之后,台湾出口中国的市场构成比反而提高,这主要是市场机制主导,政治氛围影响非常有限。

邱达生为美国凤凰城大学(University of Phoenix)组织管理学博士,现任台经院景气预测中心副主任暨国际事务处研究员、东海大学经济学系兼任教授、政治大学台湾安全中心研究员。研究专长包括国际经济和国际关系。

邱达生指出,根据ECFA协议文本第16条终止条款载明:“一方终止本协议应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在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开始协商。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通知一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第180日终止”,意即终止可以书面的方式通知,而被通知方要求协商,通知方不得拒绝。惟通知方倘决意终止协议,即便协商未获共识,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180天,协议即失效。

他认为,两岸ECFA发展有三种情境,第一种是,虽然10年到期,但两岸任一方都未发出书面通知;ECFA早收清单持续有效;第二种情境是,北京发出书面通知,例如中方在2020年9月发出书面通知,2020年10月两岸都没有协商,于是根据终止条款于2021年3月终止。第二种情形中还有可能是两岸在一个月内进行协商,破局收场,或是两岸一个月内进行协商,扩大合作。

但他表示,扩大合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几乎是不可能。第三种情境则是,其他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例如与台湾出口结构相似度最高的国家向WTO控诉,两岸违反关税暨贸易总协定(GATT)第1条,WTO仲裁两岸需完成协定,北京发出书面通知,后续与情境二同。

ECFA10周年届满后,陆方最晚何时可提出终止?邱达生说,只要满10周年之后,双方随时要提出终止或是协商都可以,没有时效,随时可以提。但是只要一方提,两边就需要协商。如果台北主动提要协商,我们可能会有风险被终止,中国大陆可能不想要协商,那根据条文规定,6个月之后就会自动终止,“我们当然不会动”,按照现状就是继续。

邱达生对中评社分析,台湾在2012年时,ECFA相关项目占出口大陆比重是30.6%,但最近相关早收清单占比一直在缩小,反而是其他资通讯科技产品(ICT),从今年1月至8月出口中国大陆市场,占比已提高到64.28%,也让台湾今年1到8月出口能维持正常长。这主要是美国对华为制裁,中国大陆拉货囤积晶片。

他表示,过去台湾在电子零组件研发每一年都增加,主要是台湾资通讯产品符合市场需求,但是传产部分或是相关早收清单项目,可以直接到中国大陆设厂、投资,或是与中国大陆厂商合资,这有是ECFA项目占比减少原因之一。也可能是技术移转,影响相关产业的出口,但不管传产或是其他,技术领先中国大陆才是存活的关键。中国市场很有潜力,技术被中国赶上后,台湾市占自然就会下降。

邱达生表示,蔡英文执政后,台湾出口的的四大市场中国、美国、欧洲、东协相比较,出口中国大陆的市场,构成比反而提高。马英九2015年执政时,台湾出口中国大陆的构成比是39.5%,2016年蔡英文520上台,当年构成比是40.1%,但今年1至8月,台湾出口中国的构成比已经达43.2%,反而东协国家的构成比是下降的,对美国市场构成比虽是增加,但没有中国大陆市场比例高。

他认为,蔡政府上台后,两岸僵局虽难解,但中国市场趋势还是成长,是市场机制主导,政治氛围影响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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