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集中宣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58人被判刑

  山东集中宣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本报讯记者徐鹏通讯员段格林 山东法院近日集中宣判4起电信网

山东集中宣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本报讯记者徐鹏通讯员段格林 山东法院近日集中宣判4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涉案金额达423万元,并对58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其中,临沂中院对上官伟科等31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经营、盗窃案进行终审宣判,该案上官伟科等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接打电话、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诈骗短信,指使他人向不特定多数人发送诈骗信息或含有木马程序链接的诈骗信息,涉案诈骗信息条数多达5165139条,拨打诈骗电话4817次,骗取资金782400元,同时以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多达11248条,终审判处上官伟科等人13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本次集中宣判的案件涉及被害人范围广、数量多,诈骗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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