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昭根:什么是单边主义?

原标题:储昭根:什么是单边主义? 点击“井观天下”可轻松关注! 【摘要】对什么是单边主义这个根本性的

原标题:储昭根:什么是单边主义?

【摘要】对什么是单边主义这个根本性的问题,国内外学者可以说众说纷纭。本文在对相关学者的定义及单边主义相关内涵予以辨析的基础上,给出了单边主义的概念。并指出单边主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单边主义的本质是无视甚至破坏现有的集体性的规则和制度,单边主义的核心是逆潮流而动。

什么是单边主义(unilateralism)呢?本文经过充分的辨析得出的定义是:所谓单边主义是指举足轻重的特定大国,不考虑大多数国家和民众的愿望,单独或带头退出或挑战已制订或商议好了的维护国际性、地区性、集体性和平、发展、进步的规则和制度,并对全局或局部的和平、发展、进步有破坏性的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与倾向。随着特朗普上台,美国单边主义日前加剧,特发此文,以飨读者。

  新世纪开始,随着共和党总统小布什的上台,单边主义日益凸显成为布什政府的外交风格。美国作为外交领域中的风云角色,它的外交风格的转向自然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相关的研究也就越来越多。但对什么是单边主义这个根本性的问题,学者们众说纷纭。对单边主义是否是历史上大国一贯的作法? 单边主义是否就是“单枪匹马”,单独行动?为什么对单边主义的定义迟迟到2000年以后才出现?为什么单边主义成为当前形容美国外交的流行语?为什么不认定中国、古巴的外交是单边主义呢?对这些问题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人进行系统的分析,实属憾事。本文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试图全面勾勒出单边主义概念的轮廓,以请方家指正。

  什么是单边主义?专家们从各自理解的角度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说单边主义是小布什上台之后,美国政府依仗它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在国际事务中为了谋求美国的私利,我行我素的行为。又有人说所谓单边主义即独自处理外交政策与事务的倾向。具体表现为美国在所有事务上都要以美国利益为重,而不能让美国受到其他国家、国际组织或者一些条约和联盟的制约2。也有人说单边主义就是从美国的实力地位与国家利益出发来决定美国的政策走向,而不是通过同国际社会保持密切的合作来实现美国的利益。具体来说,美国要根据自己的利益和判断,而不是根据国际社会的需求和意见来做有关全人类利益与安全的政策决定。在国际社会中我行我素,不理会其他国家的合理利益考虑及国际舆论的批评与谴责。3还有人把它归结为:单边主义是美国保守主义举行的一种对外政策,当前人们使用 “单边主义”这个词是特指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超级大国在国际关系中所表现的一种行为方式。它在处理国际事务中:仅仅是从自己的判断和自身国家利益出发,从来都不同其他国家进行磋商,这是美国追求世界霸权的一种表现。很明显这三个概念共同特点是将单边主义狭隘定义为美国的外交政策,显然不合适。难道除了美国之外其它国家就不存在单边主义?显然不是。正如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贾庆国教授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讲,所有国家在处理对外关系时都或多或少地采取单边主义的做法,美国也不例外。”4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所所长傅梦孜先生认为:“单边主义本来是国际体系中‘主导力量’的国家,特别是像美国这样的‘惟一超级大国’惯有的心理与行为偏好方式”5 。根据他们的观点,单边主义是国际体系中大国一贯的作法。

  于是,又有人认为单边主义外交是指在国际交往中,不顾或较少顾及其它国家或国家集团的利益,以自我本位主义为核心,采取单方面外交行动或措施的外交方式。6尽管这个概念没有特指美国,但我们看到以上的概念都强调单边主义是本国的利益,以本国利益至上。那么是否以自己的国家利益至上的外交就是单边主义呢?现实中所有的国家外交都是遵循本国的利益至上的原则,“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就是对此最经典的表达。对本国、本民族正当利益的追求本无可厚非。

  以上定义的共同点是突出“我行我素”和“单方面外交行动”。我们再来看看贾庆国先生的定义:“一般来说,单边主义指的是一国在处理国际事务时单独行事、不与他国合作的理念和做法。与此相对应,多边主义则指一国在处理国际事务时强调与他国合作、采取共同行动的理念和做法。”7我们再看看《美国传统英语词典》对单边主义的解释是:“国家依个人主义方式开展外交活动的一种倾向,具体特征表现为最低限度地与其他国家进行磋商和吸收其他国家参与,即使这些国家是其盟国”8。而按照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在线英文词典(WordNet)的解释,“单边主义”是“一种学说,认为国家应以个人主义方式展开外交活动,而无需向其他国家征求意见或吸收其他国家的参与”9。根据上述定义,一言以蔽之,单边主义就是“单枪匹马”,单独行动。

  按照此种说法,美国攻打伊拉克算不上是单边主义了。因为即使是此次遭到国际社会极大反对的伊拉克战争,美国之前也进行了长时间的外交努力。在这次伊拉克战争爆发前,联合国成为和平解决伊拉克危机的国际中心舞台。2002年9月美国把伊拉克问题提交给联合国,安理会经过反复磋商一致通过了关于伊拉克问题的1441号决议。联合国监核会和国际原子能组织于11月下旬重新开始了在伊拉克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核查。监核会在2003年1月27日、2月14日、3月7日三度发表了关于核查情况的报告。2003年2月24日,美英西提出新决议草案,要求安理会授权对伊拉克进行军事打击。从2月下旬到安理会就新决议草案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美国反复磋商,软硬兼施,到3月中旬,美国仍无法通过新决议草案而获得授权,于是在3月20日在没有得到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发动了美国对伊拉克战争。而且在此过程中,2003年1月30日,波、匈、捷三国会同欧洲五个其他国家,签署了支持美国对伊动武的“八国公开信”;2月5日,由波罗的海三国、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马其顿、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组成的“维尔纽斯十国集团”的外长们签署了支持美国对伊立场的公开信。至此,中东欧15国中有13个国家(南斯拉夫和波黑除外)支持美国的对伊强硬立场。华盛顿首先说服了西班牙,然后由西班牙会同英国、意大利、葡萄牙和丹麦5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明年即将加入欧盟的波兰、匈牙利和捷克3个候选国发表了支持美国动武的8国联合声明。而且据俄媒体后来公布支持美国对伊动武国家详细名单表明,共有34个国家直接派兵,20个国家和地区对美国提供不同形式的非军事类支持,有15个国家和地区对美国对伊动武提供政治支持10。因此,伊拉克战争既不是美国不愿磋商,也不是单独行动,甚至“在参与国家的数字上要比1991年结成的联盟多”。11那么,为何美国对伊战争却被众多中国的国际关系学者公认为标志着“美国的单边主义登峰造极”12?这是一个值得学者们的深思的问题。

  在另一个方面,如果使用这一概念的话,那么,中国、古巴的外交也可以归纳到单边主义中?众所周知,中国外交没有多边主义的传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现存的国际制度是发达国家强加给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是不合理、不公正的剥削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基本态度是:不但不承认其合法性,不与其发生密切联系,而且要“革”这些剥削制度的“命”。这样一种“革命者”的角色定位使得中国长期游离于外部世界,当然鲜有多边外交的倾向13。但是国际社会却鲜有中国、古巴执行单边主义外交的说法。

  单边主义成为形容当前美国外交的流行语,这恐怕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否单边主义是当今国际关系学者为描述当前的美国外交而杜撰出的一个新词呢?但按照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历史学家沃尔特•迈克道格尔(Walter McDougall)先生的说法,单边主义是1776年美国建国以来美国外交的八种伟大传统和智慧之一。作者认为:“单边主义很自然地产生于18世纪英国随后是美国的对欧洲大陆的恰当的立场的辩论。”14作者进一步指出原因所在:“如果美利坚合众国要要保持她的自由,免遭庞大的陆海军备的压力,避免成为强者的小卒和强敌的目标,并利用欧洲的争斗以自肥的话,美国必须实行单边主义。即使是在战时,譬如1812年。华盛顿在他的《告别词》中明确主张单边主义,但那决不意味着是孤立主义。因为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已经证明美国想要隔离于大西洋事务是不可能的。”15。作者还指出:如果说例外论的精髓是国内自由的话,那么单边主义的精髓则是自由地制订外交政策,以免陷入“欧洲野心的圈套”16。美国耶鲁大学教授约翰•刘易斯•加迪斯(John Lewis Gaddis)认为单边主义可以追溯到共和国的最早时期,是亚当斯原则(Adams doctrine)之一,也是美国具有同样重要影响的外交传统之一17。显然,在他们看来,单边主义由来已久,是美国的基本外交传统。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既然单边主义是美国外交的基本传统,为什么对单边主义的定义却迟迟到2000年以后才出现?我们注意到美国最权威的《美国传统英语词典》直到2000年第四版才出现“单边主义”(Unilateralism)的概念,而在以前版本甚至查无此字。甚至有有词典认定Unilateralism的意思是“单方,单向,片面,单系(现象)”18。与此同时,微软大百科全书2003(Encarta Library 2003)中也未出现,直到Encarta Library 2005才出现此词。如此的矛盾该作何解释呢?

  在美国一些学者看来,单边主义是与双边、多边相对应的概念。根据约翰•鲁杰(John Ruggie)对多边主义的定义,多边主义(multilateralism)指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在普遍的行为原则基础上协调相互关系的制度形式19。于是乎,有学者便注意从多边主义对应的角度来研究单边主义的概念。国际和平学会会长大卫?马龙(David M. Malone)和云丰空(Yuen Foong Khong)先生根据约翰•鲁杰的多边主义概念认为:“单边主义指的是退出存在的或已提出的多边框架,或是指处理全球或地区性某个特定的挑战时单独行动而不选择参加集体行动的倾向。该国家退出多边体系或单独行动是因为他们不希望让他们自身隶属于正在协商或执行的普遍行动原则,或者是他们发现这些原则对他们的国家利益有害”20 。选择参加集体行动与否,往往涉及到一个国家的主权行为。主权国家拥有自决、自主的行动权力是当今世界公认的原则,是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以此来定义单边主义未免显得宽泛和不当,此概念更多指的是政府的单边行为(Unilateral Acts of States)。而上述所罗列众多概念中“自私”、“我行我素”和“不合作”更多指出的是单边主义的特征而没有点出其本质21,如定义单边主义还要进一步地探索。

  我们继续研究多边主义,我们发现“多边主义是一种要求极高的制度形式”22,“国际制度本质上都是多边的制度”,并且是“在非歧视的普遍化原则基础上形成的”23。因此,多边主义的核心是规则和制度。“多边主义常常表现在支持国际组织和遵守国际行为规则上,而单边主义常常表现在蔑视国际组织和违反国际行为规则上”24。因此,单边主义的本质是无视甚至破坏现有的集体性的规则和制度。

  在此基础上,上海交通大学叶江先生给出了自己单边主义的定义:“在国际政治领域,单边主义是指反对建立或加入联盟,否定国际制度所具有的调整国际关系的作用,坚持单独地处理国际事务的外交政策”25。此概念抓住了单边主义的本质,但这里还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每当单边主义追求明显的外部效应时,单边主义始终面临着严肃的道德质疑”。因此,伊恩•罗宾逊(Ian Robinson)先生认为人们通常根据以下几种情况就把该国家的政策界定为单边主义:1、一个国家独自行动;2、对其它国家人民有明显的冲击;3、不受双边和多边条约的束缚26。这个概念道出了单边主义概念的另一个要点,即单边主义对其它国家、民族造成了冲击并产生了不良影响。在此基础上,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副教授陈玉刚先生将单边主义的特别内涵归纳为具有三个层次:首先,单边主义指一国的对外政策和行为的某种特性,属于国家外交政策和行为的一个分析概念;其次,单边主义还不是指向所有的国家,而专指在国际事务中有重大而广泛影响力的国家。只有实力强大的国家才能逆大流而一意孤行,小国即使完全逆国际常规而行事,也没有批评者会用单边主义的词去指责它(美国把这样一些国家指责为无赖国家,邪恶国家,如被小布什政府公开点名的朝鲜、伊拉克、伊朗,这些国家被统称为邪恶轴心);最后,单边主义还暗示政策和行为对国际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和后果。如果政策的实行者实施的是一项单方面的利他政策,那么也没人会去批评它单边主义27。当涉及到对行为后果的道德评判的问题时,其道德标准是不能简单靠行为者单方面地界定的,而必须要得到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的民众的赞同与评价。所以单边主义的核心是逆潮流而动。

  分析至此,我们才找到问题的关键。单边主义的概念逐渐清晰,而且也就容易给出。所谓单边主义是指举足轻重的特定大国,不考虑大多数国家和民众的愿望,单独或带头退出或挑战已制订或商议好了的维护国际性、地区性、集体性和平、发展、进步的规则和制度,并对全局或局部的和平、发展、进步有破坏性的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与倾向。

  依照这个定义,上述的诸多问题因此也就迎刃而解。为什么伊拉克战争标志着“美国单边主义登峰造极”?尽管美国在伊拉克战争中,组织了有数十个国家参与的“志愿联盟”(Coalition of Willingness),但是这个“联盟”本质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多边体系。首先,美国的“志愿联盟”显然建立在美国单边的利益基础之上,在联盟内部美国与其他国家地位并不平等,在决策层面以及实施过程中更多的是唯美国马首是瞻。这一联盟也不是将一套准则一以贯之的多边体系。“联盟”要打击哪一国,如何打击,何时打击,完全取决于美国一国的利益和其对战略环境的判断。因此,美国在伊拉克战争中奉行的仍是单边主义28。其次,即使有“反恐”、“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或推翻“独裁者”这样的“由头”,但考虑到战后恐怖主义频发与蔓延,地区局势的动荡。尤其是不能不考虑对世界和平负主要责任的最大的多边主义组织联合国的损害。所以说1990年的海湾战争即使是美国一国去打仗也不能说是单边主义,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联盟”成员再多却仍是不折不扣的单边主义。

  至于古巴、伊朗等国家的单边倾向,由于他们是小国,影响力有限。即使朝鲜发展核武器,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自卫。如果说他们是“不负责任的国家”,那也只是担心,使用单边主义来形容这些都不太恰当。如果说中国的单边行为,尽管中国是大国,但中国的政策往往主要是反对不合理的政治、经济秩序,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符合大多数的国家利益,中国的多数行动,都不能称为单边主义。

  是否单边主义是历史上大国一贯的作法?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因为“有霸权就有单边主义”29。但是自从有国际关系史以来,多边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早期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神圣同盟等多边组织的存在也未必符合大多数的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只有经过一战、二战痛苦的决择,经过国联的尝试,联合国、关税贸易总协定等多边组织数十年的实践,多边主义才日渐成熟与合理。再加上全球化、区域化的发展,才出现完整意义上多边主义。在此基础之上的单边主义也才真正具有其完全的意义。由于当前小布什政府频频挑战现存的国际体系,“小布什逆潮流而动,推行单边主义,所以当然地引人注目。”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单边主义的定义迟迟到2000年以后才出现,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单边主义成为当前形容美国外交的流行语的原因。

  因此,单边主义概念有着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单边主义,指的就是以行动自由为目标,一种自主独立的单边政府行为(Unilateral Acts of States)。众所周知,追求行动自由,始终是美国外交的一贯追求,如此说来,单边主义被认为是美国外交的一种基本传统并不足为怪。此种意义上的单边主义既“可以是‘霸权主义’的体现,也可以是‘抵制主义’抑或‘闭关主义’的体现,总体上可以算作一种不合作博弈。”30但当这种行动自由过了头,以绝对行动自由为目标,危及他人的和平、发展,背离现有的集体性的规则和制度时,也就演变成狭义上或严格意义上的单边主义了。可见,两种意义上的单边主义既有一定的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当然,本文所讨论的单边主义概念主要指的是后者。这里还要指出的是,如今通常所说的单边主义都是指狭义上的单边主义,否则不会有人认为单边主义和恐怖主义是当今世界的两大公害!

  (注释略,原文刊载于《大国》第三期,高全喜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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