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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网信办依法约谈新浪网,新浪博客、新浪看点暂停更新全面整改
4月16日,国家网信办指导北京市网信办针对新浪网对用户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未尽到审查义务,持续传播炒作导向错误、低俗色情、虚假不实等违法有害信息的严重问题约谈该企业负责人。新浪网负责人表示,在全面深入整改期间对问题突出的PC端“新浪博客”和“新浪看点”平台自行暂停更新1个月,对“新浪新闻”、“新浪博客”App下架1个月,时间从4月17日15时至5月17日15时。
近日,天津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就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经查,视觉中国网站(域名:vcg.com)在其发布的多张图片中刊发敏感有害信息标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天津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网站运营主体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作出从重罚款的处罚。
天津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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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条款
第四十七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十八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来源:网信天津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