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便已是醉驾。菏泽高速交警支队近日查获的一名“酒司机”吹出了457.4mg/100ml的数值,是菏泽高速交警查获酒驾人员中吹出的最高值。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了解到,9月27日21时许,二中队民警在菏泽收费站执勤时,一辆驶入收费站的白色小轿车突然停了下来,20多秒后才进入收费通道。这一反常行为引起了执勤交警的警觉,遂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
驾驶员刚摇下车窗,一股浓重的酒味便飘了出来;同时,执勤交警发现驾驶员面色发红,目光呆滞,而且面对执勤交警的要求,驾驶员反应极其迟钝。执勤交警怀疑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遂使用酒精测试棒对其初步检测。而酒精测试棒刚靠近驾驶员,便闪烁着发出警报。
随后,执勤交警将驾驶员杨某带至执法站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让执勤交警大吃一惊。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7.4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5倍多,这也成为菏泽高速交警近年来查获涉酒驾驶员中吹出的最高值。之后,执勤交警将杨某带至医院采集血样进行血液检测。后经专业机构检测,确定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8.7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而执勤交警上网查询杨某驾驶证信息时,发现杨某居然已不是第一次因为酒驾被交警部门处理,2018年11月,杨某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济宁嘉祥交警处理。然而,杨某并没有接受教训,过了不到1年,再次被酒“绊倒”。
杨某交代,他家住济宁嘉祥,当日中午在家和朋友喝酒,喝了一斤半白酒后,又喝了4瓶啤酒。酒后,因为要去菏泽的医院看望生病的家人,19时许,他找了个代驾从嘉祥上高速往菏泽赶。然而,到嘉祥服务区时,代驾嫌远便不愿再去。无奈之下,杨某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从嘉祥服务区往菏泽方向行驶,结果在菏泽收费站被抓。
目前,杨某已被移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进一步处理。交警部门介绍,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