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 根据《股票质押合同》约定,2025年2月26日,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贵诚信托”)将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投资”)持有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3,134,329股流通股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股票质押数量为13,134,329股,占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6.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47%,累计质押数量13,134,3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7%。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签署的主合同之补充合同约定,公司经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已经出现权利人有权立即宣布合同项下的投资期限提前终止并确定提前回购日的情形,同时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因到期的部分本息未按时偿还,已经触及违约情形。若因为权利人行使相关权利,导致累计出质的瀚川投资52.43%股权以及13,134,329股上市公司瀚川智能流通股股票到期无法解除质押且被司法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将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重大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配合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的通知并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信息后,获悉华能贵诚信托已将瀚川投资持有的公司13,134,329股流通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票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2023年7月,因个人资金需求,蔡昌蔚先生及其时任配偶刘爱琼女士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华能贵诚信托签署了《特定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简称“主合同”),融资金额为2.2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即信托成立日至回购日)为12个月(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该主合同一共涉及三项增信手段:①蔡昌蔚作为出质人将持有的瀚川投资52.4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24.3万元),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②瀚川投资作为出质人将其合法持有的13,134,329股上市公司瀚川智能流通股股票(占瀚川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6.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47%)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2025年2月26日华能贵诚信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票质押登记);③陈雄斌对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7月,陈雄斌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雄斌已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职务,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陈雄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7,8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3%,通过瀚川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8.29%,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62%。陈雄斌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2024年6月,蔡昌蔚先生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特定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简称“主合同之补充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瀚川投资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续签了《股票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陈雄斌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续签了《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
根据主合同之补充合同,蔡昌蔚先生的回购日延长至信托成立日起届满36个月(即在不触发其他限制性条款的前提下,融资期限延长至2026年7月)。此外,主合同之补充合同也对保证金安排、回购安排及补充约定等内容进行了调整。作为增信手段的三份从合同同步进行了调整。
根据签署的主合同之补充合同约定,蔡昌蔚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支付第一笔保证金不少于约1,870万元并支付第一期回购本金不低于约2,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保证金及本金支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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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1)作为主合同的三项增信手段之一,2023年7月,瀚川投资与华能贵诚信托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瀚川投资作为出质人将其合法持有的13,134,329股上市公司瀚川智能流通股股票(占瀚川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6.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47%)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作为主合同项下债务的质押担保,根据《股票质押合同》,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违约行为,华能贵诚信托有权随时自行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025年2月26日,华能贵诚信托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股票质押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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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作为主合同的另一增信手段,2023年7月,蔡昌蔚先生及其时任配偶刘爱琼女士共同与华能贵诚信托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蔡昌蔚作为出质人将持有的标的公司瀚川投资52.4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24.3万元),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四)累计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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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情况
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48%,通过控股股东瀚川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瀚川德和及瀚智远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7.6892%,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8.169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昌蔚先生累计出质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为14.64%,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80.58%。
股权质押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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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原因、用途及偿还计划
1、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原因
请见本公告“一、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基本情况”之“(一)基本情况介绍”
2.融资资金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3.资金偿还计划
蔡昌蔚先生将积极筹措资金偿还相关债务,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工资薪金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三、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本次质押相关事项,主要系实际控制人个人融资需求,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全力支持和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2023年7月,瀚川投资与华能贵诚信托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瀚川投资作为出质人将其合法持有的13,134,329股上市公司瀚川智能流通股股票(占瀚川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6.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47%)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作为主合同项下债务的质押担保(截至2025年2月22日,质权未设立),融资总金额为2.2亿元人民币。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根据《股票质押合同》约定,2025年2月26日,华能贵诚信托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股票质押数量为13,134,329股,占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6.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47%,累计质押数量13,134,3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7%。
(3)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48%,通过控股股东瀚川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瀚川德和及瀚智远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7.6892%,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8.1692%。2023年7月,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出质的瀚川投资52.43%股权所对应的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64%,占其直接加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80.58%,融资总金额为2.2亿元人民币。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签署的主合同之补充合同约定,公司经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已经出现权利人有权立即宣布合同项下的投资期限提前终止并确定提前回购日的情形,同时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因到期的部分本息未按时偿还,已经触及违约情形。若因为权利人行使相关权利,导致累计出质的瀚川投资52.43%股权以及13,134,329股上市公司瀚川智能流通股股票到期无法解除质押且被司法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将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重大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配合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由于签署了《特定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股权质押合同》《股票质押合同》等协议,蔡昌蔚先生所持瀚川投资524.30万股股权已被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针对瀚川投资所持瀚川智能13,134,329股股票,2025年2月26日,华能贵诚信托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已设立。目前,华能贵诚信托尚未要求提前终止合约,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尚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经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已经出现权利人有权立即宣布合同项下的投资期限提前终止并确定提前回购日的情形,同时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因到期的部分本息未按时偿还,已经触及违约情形。若因为权利人行使相关权利,导致本次出质的瀚川投资52.43%股权以及13,134,329股上市公司瀚川智能流通股股票到期无法解除质押且被司法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将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重大风险。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上述合同的履行情况、实际控制人的偿债能力变化情况,并督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75,583.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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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1,748.89万元。主要系部分客户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且公司已对部分逾期客户提起诉讼,根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认为该部分应收账款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公司对该部分应收账款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确认坏账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存货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值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3,834.45万元,其中对存货计提减值损失57,986.07万元,主要系公司对新能源电池装备和充换电装备业务做了战略性收缩调整,同时受市场竞争加剧,供需失衡等影响,新能源设备存货市场需求减少且价格大幅下滑,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5,583.34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5,583.3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目前可获取信息对报告期末减值准备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由于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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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9,411.17万元,同比减少63.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540.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9,169.83万元。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00,349.17万元,比年初减少26.3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64,152.73万元,比年初减少63.6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3.65元,比年初减少63.63%。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1)主营业务影响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9,411.17万元,同比减少63.11%。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汽车装备业务交付量及验收进度低于预期,同时公司针对新能源业务的电池设备和充换电设备进行了战略性收缩调整,影响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情况。
(2)计提资产减值影响。
受公司战略调整和市场环境影响,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报告期末的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商誉等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期的利润相关指标造成较大影响。报告期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748.8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3,834.45万元。
(3)战略调整导致的一次性费用增加。
受宏观经济环境承压的影响,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策略,开展降本增效工作,通过优化人员结构、降低费用支出等方式减少冗余投入,报告期公司将各地子公司闲置厂房退租,导致长期待摊费用中剩余的装修费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优化组织结构与人员,公司依法合规给予优化人员赔偿,导致支付离职补偿金较多。
(4)报告期,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战略调整及实际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调整对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估计,冲回前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5)报告期,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持有的对外财务性投资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较本报告期初减少26.3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减少63.63%,主要系报告期净利润亏损较大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4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 本次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新增被司法冻结数量为589,437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冻结登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87%,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0292%,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9.23%。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案件目前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需依据法院审理及判决情况而定,若最终法院判决实际控制人在相应主体所持权益的所有权发生变化,将可能导致其在相应主体所持权益被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协商,妥善处理股份冻结及诉讼纠纷事项,争取早日解除被冻结股权。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与实际控制人保持沟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2月25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瀚川智能”)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收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苏0591诉前调29910号及财产保全清单,公司获悉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所持公司股权新增司法冻结589,437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5年2月6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所持控股股东瀚川投资及一致行动人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瀚川德和”)和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瀚智远合”)股权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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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新增实际控制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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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知,以上被司法冻结的589,437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冻结登记。
(三)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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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披露了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事项,其被司法冻结数量间接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为17.689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直接加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0292%,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9.23%。
二、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本次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所持有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589,4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4%,本次蔡昌蔚先生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原因与公司在2025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原因一致,主要系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与时任配偶刘爱琼女士之间的离婚后财产诉讼纠纷。
(一)财产保全情况
根据公司获取的《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苏0591诉前调29910号及财产保全清单,本次财产保全裁定载明金额为银行存款4,000万元人民币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诉讼情况
近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收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苏0591民初3386号】。原告刘爱琼诉被告蔡昌蔚,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4,000万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截至目前该诉前财产保全涉及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状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主要系个人诉讼纠纷所致,与公司无关,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48%,通过控股股东瀚川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瀚川德和及瀚智远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7.6892%,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8.1692%。本次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87%。结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列示的股权冻结情况,蔡昌蔚先生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0292%,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9.23%。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需依据法院审理及判决情况而定,若最终法院判决实际控制人在相应主体所持权益的所有权发生变化,将可能导致其在相应主体所持权益被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4)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协商,妥善处理股份冻结及诉讼纠纷事项,争取早日解除被冻结股权。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与实际控制人保持沟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所持上市公司589,437股被司法冻结的主要原因系蔡昌蔚先生的离婚财产纠纷,相关的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直接加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0292%,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9.23%。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需依据法院审理情况而定,若最终法院判决实际控制人在相应主体所持权益的所有权发生变化,将可能导致其在相应主体所持权益被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保荐人将持续跟踪上述质押事项的发展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