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女医生举报前夫投毒案11日开庭 当事人:警方称前夫系模仿作案

山东费县“女医生控告前夫投毒案”有了新进展。1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当事女医生刘畅(化名)处获悉,高某森涉故意伤害案将于1月11日上午9点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费县法院工作人员证实此事,并称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将采取不公开审理方式进行。刘畅称,自己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他(高某森)毁坏了我的身体和六年的青春。我不要赔偿,不谅解,只求法律予以严惩。”

刘畅还称,1月6日,费县县委政法委会同当地警方及卫健局与其进行了会谈。谈话中,警方透露,嫌疑人作案手法是模仿了同年(2016年)内蒙古赤峰市两位医生使用激素投毒的案子,也就是模仿作案。

“卫健局和政法委承诺会在案件审判完后全面复盘倒查,追责其医院对药品监管不严责任。”刘畅称,在自己举报期间,2020年已有明确的书面专家意见清晰明确说明了我符合长期大剂量中毒,但派出所办案人员隐瞒了此专家意见,并在专家意见出来两个月后出了份“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的通知书,“政法委表示将倒查办案人员,追责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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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前夫高某森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7月,女医生刘畅在社交媒体上公开举报称,自己遭同为医生的前夫高某森使用大量激素药物“投毒”,引发舆论关注。

举报信息显示,2016年10月末,刘畅与丈夫结婚一年多后,她感到身体不适,出现视物模糊、腿部抽筋、多饮多尿、体重剧增、腿部腹部皮肤现大量裂纹等症状。检查后医生怀疑,她在短期内服用过大量激素类药物。

2017年9月底,在与丈夫高某森吵架后分居时,她母亲在家中发现大量药品,其中包括7支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这些反常让刘畅怀疑,丈夫高某森想要用药物谋害自己。

刘畅立马去费县钟罗山派出所报案,不过,警员称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此后半年,刘畅向费县及临沂卫健、信访、公安等多部门反映情况,直到2018年4月,费县卫健局给出答复意见书,对于高某森未经护士长同意违规拿取药品给出了停职7天反省、罚款500元的处理决定。

2019年6月份,此事被山东省《问政》节目通报,费县公安局6月7日开始启动调查。刘畅文中讲述,6月18号,前夫高某森被带到刑侦队审讯,他承认对刘畅用了一部分药品,打了十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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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发现大量药品

刘畅公开举报后,媒体跟进报道。2019年7月16日,费县钟罗山派出所民警告诉红星新闻,目前警方正在受案调查阶段,将在进一步调查之后决定是否立案。费县卫健局工作人员也表示,高某森目前仍正常上班。

彼时,网上还出现一份疑似高某森的回应,称刘畅举报系“诬告”,使用地塞米松等药物是用于治疗刘畅的腰椎间盘突出症,且整个用药过程刘畅一直知晓。

夫妻双方的不同说法曾令事件一度扑朔迷离。2022年3月18日,费县公安局认为刘畅被伤害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立案侦查。同日,费县公安局作出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刘畅身体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同年4月,高某森被刑拘并被批准逮捕。

“检察院还称高某森在网络的回应是在混淆事实,属于加重情节。”刘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责编 唐欢 编辑 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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