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大明王朝与台湾岛的关系,很多人所能想到的都是民族英雄郑成功收复台湾。之外,能被想到的就不多了。其实历史上,虽然明王朝对于台湾缺乏治理,但也不允许外国人侵占台湾。万历三十年(1602)冬,倭寇侵占东番(台湾),明朝名将沈有容冒台风之险,率21艘战舰拼死渡海,前往东番,全歼倭寇。
万历四十五年(1617),长崎代官村山等安受德川氏幕府将军的命令占领台湾,沈有容再度出击,先以威名制服明石道友一军,然后率水师在东沙岛(白犬岛)合璧围困,采取以倭制倭的办法,迫使在该岛顽抗的倭寇弃械投降。如果算上万历三十二年(1604),荷兰东印度公司韦麻郎率三艘巨舰试图侵占澎湖列岛,被沈有容驱逐,总共三次军事行动,是为沈有容三保台湾。
▲明末大将沈有容
当然,明王朝对于澎湖、台湾的保卫,是处于遏制外国在台澎建立据点,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本国人民多有经商时落脚台湾者,其中颜思齐、李旦、郑芝龙等人亦商亦盗,并不干净。但毕竟是大明子民,明王朝并非防自家百姓胜过防外人的大清,所以一时也懒得理会。李旦是郑芝龙的义父,李旦死后郑芝龙火并掉李旦的把兄弟许心素,接了李旦的班。郑芝龙航行于台湾、日本之间,成为南洋霸主。
▲受大明招安的海贼王郑芝龙
郑芝龙占据台湾,以此为根据地,设立佐谋、督造、主饷、监守、先锋等官职,对当地居民实行管理。同时,“置苏杭两京珍玩,兴贩琉球、朝鲜、真腊、占城诸国,掠潮、惠、肇、福、汀、漳、台、绍之间”,在海峡两岸进行大规模的走私贸易活动。崇祯元年(1628),郑芝龙接受了“招抚”,明政府授他以“海防游击”的官职。而郑芝龙的条件是船只武器和部众仍归他统领,在行动上仍保持很大的独立性。
招抚郑芝龙的是福建巡抚熊文灿,此君也是明末少有的眼界过人的人物。而因为大明能够确保郑芝龙的利益,直到崇祯皇帝在煤山吊死之前,老郑都对明朝忠心耿耿。后来郑芝龙扶持隆武帝,却被满清忽悠投降,而被擒杀,那是后来的事了。郑芝龙受抚之后,最著名的事迹是在料罗湾大破荷军,扬了大明国威。但绝大部分人不知道,郑芝龙还以大明臣子的身份经略台湾,进一步昭示了明朝对台湾的控制。
郑芝龙受抚之后,1630年福建旱灾更为严重,“谷价腾涌,斗米百钱,饥殍载道,死亡横野”,出现了大批的无业游民,社会动荡不安。郑芝龙向福建巡抚熊文灿建议,据募饥民到台湾去垦荒,每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用海船载他们到台湾进行垦殖。从此以后,大陆人民移民台湾开垦荒地的就更多了。
此事意义极大,毕竟这些饥民都是大明子民,又由福建巡抚组织迁移到台湾,属于典型的官方行为。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有计划、大规模地向台湾移民,对于大陆汉人在台湾的基础的奠定,裨益自必不小。至于未能在台湾建立行政机构者,正体现出末期大明在海疆经营上的灵活性,在国力衰退的情况下,委任郑芝龙这样改邪归正的藩臣负责海防海贸,经营一片荒芜的台湾,反而更加有效。
之前的天启四年(1624年),荷兰人已经侵占台湾岛西南部,先在大员建台湾城(荷人称热兰遮城),后又在赤嵌地区建赤嵌城(荷人称普罗文查城)等城堡,做为军事侵略统治据点,并使用武力镇压高山族,烧毁村社。然而荷兰人所占,不过几座城堡而已,汉人在台湾势力远大于荷兰人。郑芝龙不驱逐岛上的荷兰人,有考虑到棱堡难以攻打的因素,也有贸易的需要,此时台湾岛上的荷兰人情况与租借澳门的葡萄牙人相类似,虽然建立了寥寥几个据点,但并不具备所据地的所有权。
除了荷兰人之外,台湾北部鸡笼(基隆)、淡水也有西班牙人建立的据点。到了崇祯十五年(1642),荷兰军击败西班牙,夺取鸡笼、淡水等城。隆武二年(1646年),郑芝龙受骗降清,旋即被押送到京师,台湾岛的汉人村社群龙无首,遂被荷兰人完全控制。
▲郑氏家族的戎克船
荷兰在台湾对汉族、高山等族人民施行残酷的殖民统治和剥削。在政治上通过任命汉族和高山族"长老"进行统治;在经济上将台湾土地全部占为己有,向台湾人民强收高额地租,每甲田(约合十一亩)年收租为上田十八石,中田十五石六斗,下田十二石二斗,还征收各种苛捐杂税;在文化教育上派遣基督教传教士向台湾人民灌输宗教思想,创办学校,推行奴化教育。
▲国姓爷收复台湾
后来郑成功收复台湾,赋诗曰“开辟荆榛逐荷夷,十年始克复先基”,将台湾视作祖先基业,盖郑芝龙受明朝委任,经营台湾,因此郑成功才将台湾视作郑氏封地。如果没有郑芝龙对于台湾的经营,就不会有郑成功收复台湾,清王朝也不会去夺取台湾,台湾最终必定沦入荷兰人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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