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敏
近日,媒体爆出不少“苦大数据算法久矣”的年轻人玩起了花活,对抗“越用越贵”“越看越烦”的算法。例如,某网友分享她对着手机嘀咕几句“机票太贵,不去了”,就让高价机票骤降了3000多元。因为系统给她的人物画像从“想要进行跨国旅行的有钱人”变为一个“旅行取决于机票价格的没什么钱的人”,成功让针对她的票价大幅下降。很多人将信将疑的同时,回想起自己用价格不同的手机,在同一个电商APP搜出的同一件商品的价格也不同。或者在某门户网站偶然输入了一件商品的名字,下一秒其他购物平台点开,首页都是这个商品的广告;又或者自己作为某电商APP的资深熟客,从来不会掉优惠券,俗称“黑号”,而新注册账号装萌新,优惠券密集如雨落。此类遭遇多了,也的确想拿起手机对着话筒自言自语嘀咕几句,以期待这些APP对自己好一点。
作为理性社会人,对以上种种,大多在闲暇时段有过自己的研究和判断,例如APP到底能不能偷听到我们的谈话,实际上确有可能。因为我们在下载使用手机APP时,经常会按照要求习惯性授予其包括手机麦克风在内的手机权限。这就让一些APP有机可乘,当我们使用这些APP时,就有可能被通过麦克风“偷听”。而“听”的前提达成后,一些APP就会在联网的情况下偷偷将这些收集到的信息上传,对内容进行分析后,将广告精准地投放给我们。另外,在我们使用手机时,难免会留下一些痕迹,例如地理位置、浏览器搜索记录、购买物品记录等一系列信息,大数据会对这部分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再通过算法分析,判断我们可能存在的潜在需求,进而选取与之相匹配的广告精准推送。当然,如果手机APP一贯推送的商品并不准确,我们自然也不会产生这样的联想。同样作为理性社会人,如果算法到精准推送为止,相信一大部分群体尚可接受。但如果基于网络窃听的大数据算法,在掌握我们的隐私之后,开始进行精准杀熟,我们不禁要问:有没有人能管管?
同一件商品,价格浮动是人之常情,不同季节,甚至一天当中的不同时段,价格因存货规模变动有差距也是可以理解。这时商家依赖算法定价,没有问题。因为算法本质上是解决特定问题的一种方法或工具,本身是中性的,并不存在价值观的偏好问题。但是算法的使用者有价值观,如果一种算法只算计顾客,算计骑手,唯独漏了自己,显然是一种恶法,而这种恶是使用者强加的,与算法本身无关。例如利用算法技术,分析用户的消费习惯、消费频率,来对忠诚度高或能承受价格弹性大的客户实行价格区别待遇;或者给予不同客户以不同的优惠券、返现等手段实现价格差异,则具有更强的精确性和隐蔽性。在有些人看来,这只是经济学上的价格歧视,不一定是违法行为。但此举有违商业伦理道德,涉嫌侵犯用户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等权利,影响市场的公正性与有序性,应受法律规制。
不能让算法作恶,除了年轻人对着手机念念有词的“魔法”,还需要算法本身有更好的泛化能力,同时需要相对完善的问责体系、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能够为及时纠偏提供保障。因为当前不同职能部门并未对“价格欺诈”的内涵、构成要件统一阐释,对同一种价格欺诈行为的处罚手段和力度也是千差万别,导致了价格法律体系的过度竞争,不仅消费者难以找到维权依据,而且执法部门也容易因为职能冲突而消极懈怠。而近期,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开展专项行动,治理算法典型问题,则让人有所期待,起码要刹住利用算法实施大数据“杀熟”,利用用户年龄、职业、消费水平等特征,对相同商品实施差异化定价行为等典型负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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