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又看到一个特别魔幻的新闻。
男子强奸女童致死,二审把死刑改判为死缓。
死缓,大多数情况下相当于无期徒刑。
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减为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杀人犯可能减着减着就出狱了。
想到这,我背后一凉。
杀人犯服刑期满后,未来还有无限可能。
可那个10岁女童呢?她回不来了啊。
还有女童的家人呢?她们会有多绝望?
可能很多人都忘记了这个案件,毕竟已经过了两年。
但你们知道吗?
女童的家人多次濒临崩溃,甚至看不到前方一丝光芒。
当再一次一字一句看这个新闻,人我的心依然是抽搐的。
人,为什么可以凶残到这种地步?
10岁女童家住广西,有7口人,爸爸妈妈和5个孩子。
女童家里很穷,一家人挤在狭窄的屋子里。
家徒四壁,屋漏偏逢连夜雨,为了生活拼尽了全力。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可天有不测风云。
在一次见义勇为中,女童的爸爸去世了。
那时候,女童才1岁。
这对于不幸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整个家庭的重担落到了妈妈身上。
妈妈一个人带着5个孩子,靠种地和打零工谋生。
日子虽苦,但也平平淡淡过着。
直到2018年10月4日,不幸再一次降临在这个家庭。
那天中午,女童和姐姐拎着小铁桶和编织袋,去百香果地里摘果子。
摘完后,女童一个人扛着一袋重重的果子,跑去对面的山头售卖。
这一去,她就再也没回来了。
2天后,女童的遗体被找到。
可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已变得面目全非。
女童的姐姐说:“妹妹的头看起来像是受伤了,肿起来,就像被打了一样,只有衣服,没有裤子,脖子就像被捏过,很肿,青紫青紫的。”
是的,女童不仅被杀害,还被性侵了。
更可怕的是,恶魔的凶残远不止如此。
那天,恶魔看到女童自己去卖百香果的时候,就已经有了邪念。
他在路边蹲守,试图对女童施暴。
女童卖完百香果后,拿着32元,高高兴兴往家的方向返回。
她不知道,危险在向她靠近。
那时候,她才10岁。
据女童家属提供的法院判决材料显示:
女童反抗并大声哭喊,但被恶魔掐住脖子导致昏迷。
然后被装到蛇皮袋,再带到山岭。
女童醒后,被恶魔用刀刺伤双眼及颈部。
最让人愤怒的是,恶魔还侵犯了女童!
拿走女童的32元钱,再一次将女童装入蛇皮袋。
通过滚、搬等方式带下山岭,放到水坑中浸泡。
最后将女童丢弃在一处山坡。
掐脖子、刺双眼、性侵、拿走32元……这还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恶魔,她才10岁啊。
你要是兽性大发,大可去日天日地日空气,对一个女孩下毒手,算什么男人?
可就是这样一个恶魔,却将要逃脱死刑的制裁。
请问天理何在?
2019年7月12日,一审判决,凶手死刑,并退赔32元给女童母亲。
但令人万万想不到的是,凶手竟然不服,提出上诉。
于是,二审判决,死刑改为死缓。
原因是:凶手投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属自首。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因为恶魔是自首的,所以从轻处罚。
没办法,这是法律规定,我们只有尊重和服从。
但我们不能忘。
不能忘记那个正在承受着丧夫之恸、失女之痛的单亲妈妈,至今还不能为女儿讨回公道的事实。
不能忘记,天底下更多相似的恶魔,在牢狱之灾后,还可以重新开始。
而女孩子们像被宰割的羔羊,人心惶惶。
谁能来保护她们,没有答案。
只有不断爆出的性侵案、凶杀案…...令她们草木皆兵,诚惶诚恐。
这个世界可以对女孩善良一点吗?
我希望答案是可以,但很难吧。
无独有偶。
2009年的“李昌奎案”,曾轰动全国。
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将同村的一名19岁女子击昏后性侵。
作案手段也是极其残忍的。
李昌奎性侵女子后,还用锄头敲打致死,并拖到屋内。
惨剧到这里还没有结束。
这时候,李昌奎将女子的3岁弟弟倒提起来,摔死在铁门门口。
最后,李昌奎将姐弟二人用绳子把脖子勒紧,逃离现场。
这起案件也被称为“5.16血案”。
它比前面10岁女童案件更恶劣,更残暴。
可同样的是,凶手一度逃脱死刑。
2010年7月15日,一审判决,李昌奎死刑,民事赔偿家属3万元。
2011年3月4日,二审判决,李昌奎死刑改为死缓。
这个判决依据也是因为“自首”。
渐渐地,“自首”已经成了恶魔的免死金牌。
距离2011年已经过去9年了,依然如此。
“李昌奎案”二审判决一出,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怒。
性侵+2条人命=死缓?
真的不该啊。
好在,最后法院把二审判决死缓撤回了,顺意人民的呼声,改判李昌奎死刑。
以一条人命抵两条人命,远不足以解愤,但也算是给受害者的最后的公道。
可回到开头“10岁女童被杀害”一案中,单亲妈妈还能讨回公道吗?
我觉得很难。
按目前来看,关注这个案件的民众本来就不多。
舆论也无法干预司法。
很可能就这样了。
上天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把一个穷困潦倒的家庭逼上绝路?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看到了去年一个女童被杀案的后续。
“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案”,我也一直在持续关注着。
13岁男孩作案过程也是十分凶残的,可最终法律的判决是:
男孩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因为没到年龄,即使杀了人,也只是收容几年。
收容期满后,照样成家立业、结婚生子。
而受害者,无缘无故被杀害,人生戛然而止。
留给家人一辈子的痛。
据报道,女童母亲在等待开庭的202天里,每天处在崩溃边缘。
但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她坚持了下来。
在女儿出事后,她停掉工作,每天都去案发地,和女儿的遗像“聊天”。
女童的哥哥因此也受到很大打击,成绩出现直线下滑。
更令人心寒的是,凶手家属从未找过女童的家人,也没有一句道歉。
今天好不容易等到开庭,凶手家属也缺席了。
也就是说,女童的家人要继续崩溃着,不知何时是个头。
不同的案例,同样的悲痛,同样的诉求,可能得到公道的之又少。
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
凌一作为一个写作者,我经常在想:我的文字能不能给读者带来什么?
看到不公平的事情,能否给无助者一点帮助?
直到今天我才真正体会到,真的很难,也很无力。
但这一次,无论如何,我都想通过发声,请求法律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当然,我一个人的力量有限。
所以,我想求求大家,把文章转发出去,扩大舆论,让更多人关注一下那个无助的单亲妈妈。
舆论也许会让恶魔得到死刑判决,跟“李昌奎案”一样。
我相信,法律会看到民众的诉求。
我相信,法律会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我相信,法律是正义的,也是人情味的。
我相信,我们的关注,会是单亲妈妈坚持下去的动力。
最后,大家一起“转发”,让凶手得到惩罚,还受害者一份慰藉!
如果每一个自首的杀人犯都判死缓,那谁能来保护中国女孩?
资料来源:
红星新闻《男子强奸10岁女童致死:二审死刑改判死缓,女童家属将申诉》
红星新闻《10岁百香果女孩消失在田间小路 父亲9年前救人去世》
作者: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