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8月17日讯 (记者张敏敏)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8月15日印发实施,计划到2022年,全省海水淡化产能超过100万吨/日。
按照《意见》,山东总体布局是:一区、两园、多点、群星。全省整体创建全国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青岛百发、烟台海阳两个具有辐射供水功能和全产业链的综合性产业园;在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6市沿海工业园区配套建设14个海水淡化基地,在潍坊建设2个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基地,实现水盐联产;根据需求在全省32处有居民海岛建设海水淡化站,500余艘远洋船舶配备海水淡化装置。
为了实现目标,山东将实施五大行动:沿海工业园区“增水”行动;有居民海岛“供水”行动;沿海缺水城市“补水”行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行动;科技支撑行动,并通过加强组织实施、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和加强海水淡化宣传等4个方面进行保障。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定位在山东沿海地区,包括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7市。产业发展总体布局是一区、两园、多点、群星。
重点任务设置上,山东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沿海工业园区“增水”行动;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以保障民生及生态用水为重点,实施有居民海岛“供水”行动;坚持海水有效替代与优化水资源结构相协调的原则,实施沿海缺水城市“补水”行动;坚持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实施全产业链协同发展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科技支撑行动。
此外,《意见》中提出山东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重点项目29个,确定了沿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以及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利于促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加快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