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