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9月3日电(记者 胡亦心)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作为法定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9月3日,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对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提出建议,呼吁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
浙江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需要从数据产生、收集、使用等各个维度收集信息,涉及到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和算法等,专业性极强。
此外,消保委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技术难度高,需要收集了解经营者违法获取消费者信息的渠道和手段,并进行专业评测和调查,工作开展需要大量的人力和专业机构参与,现有的工作经费无力承担。
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呼吁,希望参照国际国内成功经验,通过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为消保委更好地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提供保障。
长期以来,长三角四地消保委非常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2017年12月,江苏省消保委就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规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且未及时回应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全国首例针对个人信息安全提起的公益诉讼,最终企业所涉问题得到整改。
2018年,上海市消保委在国内最早开展对手机APP权限相关评测,连续三期的评测引起了社会广泛重视,推动了国家相关部门对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2019年9月,上海市消保委还与央视“3·15”晚会合作开展了第四期评测,针对手机APP中SDK插件的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专项评测,调查结果在2020年“3·15”晚会公布。
对于当前个人信息保护不足的现状,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希望,政府部门在监管和执法中能加大消费者的参与力度,重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反映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和投诉,实现消保委的体察调查和部门监管执法的联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