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业集团(01129)接获法院民事起诉状 民事申索并无对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水业集团(01129)发布公告,有关出售安发国际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相关事宜。公司最近接获法院民事起诉状,有关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就出售事项向该公司,为第一被告;买方,为第二被告;待售公司,为第三被告;及宜春水务,为第三方,提出申索(民事申索)。

原告声称,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该公司须就转让待售公司股权予任何第三方给予书面通知并寻求原告同意。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当日起30日内,原告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以同样的条款购买该等股权。

原告声称,该公司在未有书面通知原告并征求其同意的情况下向买方出售待售股份,侵犯了其法定权利。

公司现正就上述事宜寻求中国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于本公告日期,据董事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民事申索并无对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该公司将适时透过进一步公告通知该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民事申索的任何进一步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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