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务公寓可转民用电价!认定居民居住即可

【#深圳商务公寓可转民用电价#!认定居民居住即可】近日,南方电网官方app发布了《关于商务类公寓及商业类用房转租赁用房等用电价格认定细则》。通知表示:

1、对深圳市商务类公寓

含其他商业类住宅

等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其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对深圳市商务类公寓

含其他商业类住宅

从事商业经营行为的,其用电仍实行对应的工商业电价。

2、对于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符合省政府办公厅两个《实施意见》规定条件的,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3、凡深圳市商务类公寓

含其他商业类住宅

申请居民 生活用电价格的,确认是居民居住的,在一个电费结算周期内不超过 30 天予以办妥,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对商业用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

含保障性租赁住房

申请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对取得认定条件的,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4、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此前商务公寓用电实行商业电价,比居民电价高出不少,以后商务公寓可按照0.68元/kw阶梯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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