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分手以自杀相逼未果,“男小三”使用暴力强行带走情人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阿鑫和已婚妇女沈雅在网上认识后,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来,沈雅提出分手,阿鑫却不愿意,甚至以死相逼。一天早上阿鑫开车用暴力手段将沈雅带走,后被警方抓获。7月9日,现代快报记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阿鑫和已婚妇女沈雅在网上认识后,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来,沈雅提出分手,阿鑫却不愿意,甚至以死相逼。一天早上阿鑫开车用暴力手段将沈雅带走,后被警方抓获。7月9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阿鑫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阿鑫1985年出生,租住在南京市江宁区。2019年1月,阿鑫和沈雅通过微信认识后产生感情,并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大半年后,沈雅提出分手,阿鑫不愿意。2019年9月3日和4日,阿鑫先后两次来到南京市高淳区某某村沈雅家中,以自杀的方式逼迫沈雅和他一起生活,后来被民警劝离。

民警的劝离,并没有打消阿鑫心中的执念。2019年9月5日早上7点左右,阿鑫开车来到南京市高淳区一家加油站附近路段,通过掐脖子、拳头殴打等暴力手段强行将沈雅拖上车并带离高淳。当天中午两点半左右,阿鑫行驶至徐州市连霍高速西行213公里处,被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民警抓获。

据悉,沈雅被非法拘禁时长7小时20分钟左右。经鉴定,沈雅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认为,阿鑫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阿鑫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双方因情感纠纷引发,且已取得沈雅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决,阿鑫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4个月。(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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