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国企改革战略部署,优化河南省资本布局,推动产业升级与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本集团”)已发起设立规模50亿元的河南省赋豫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改基金”或“母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子基金设立要求
(一)投资方向
重点围绕国资国企资本市场孵化、河南省重点产业集群并购、战略新兴产业及新质生产力培育、国企主业聚焦等领域开展投资。主要布局河南省内外优质产业项目聚焦新能源、装备制造、数字信息、材料创新及绿色环保等产业。
(二)子基金资金募集
原则上,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募集子基金总规模不低于50%额度的资金(不含母基金出资部分)。
(三)子基金管理费
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年,采取“固定+浮动”、“前端+后端”的计提模式。
(四)投资决策
子基金采取市场化机制运作,由子基金管理机构依据合伙协议等相关约定进行投资决策。
(五)利润分配
子基金收益分配遵循“先本金后收益,即退即分,不滚动投资”的原则,并设置门槛收益率。
(六)投资限制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不得投资不动产(含基础设施)。
2.不得投资上市公司股票,但所投资公司上市后基金所持股份的未转让及其配售部分除外。
3.不得投资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4.不得投资首发企业股票、存托凭证。
5.不得投资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6.不得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7.不得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8.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9.不得非法募集资金,不得吸收及变相吸收存款,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委托贷款、直接贷款和进行资金拆借的借入、借出(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可转债投资除外)。
10.不得以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的形式募集资金。
11.不得举借融资性债务。
12.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13.不得从事国家和河南省其他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土地管理政策等)及本协议禁止从事的业务。
14.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七)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国改基金有权要求退出,退出价格按照子基金合伙协议约定计算:
1.母基金投资决策机构作出有效投资决议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子基金募集、设立工作的。
2.母基金出资资金拨付至子基金账户6个月以上,子基金未开展实质性投资业务的。
3.子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母基金政策目标的。
4.子基金未按协议或章程约定投资的。
5.子基金管理机构发生重大变化的。
6.其他不符合协议或章程约定情形的。
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条件
(一)运营资质
1.子基金管理机构应是在中国大陆工商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成立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具有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符合备案登记等管理规定。
3.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管理团队
1.核心管理团队应当至少拥有3名具备5年以上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成员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最近3年不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其从业资格进行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2.管理机构/核心管理团队的成员具有良好的历史业绩。核心团队过往管理规模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至少有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退出案例(需提供详细案例资料)。
(三)项目储备
子基金管理机构拥有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了解河南省相关领域及产业发展情况,储备项目拟投金额应不低于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的25%。
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程序
(一)公开征集
第一批申报开始时间为本公告公示之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初审立项
国改基金对子基金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投资方向和投资条件的子基金进行立项。
(三)尽职调查
立项通过的,由母基金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尽职调查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着重对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历史业绩、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风险控制和法务、财务、业务等重要信息全面核查。
(四)投资决策
完成尽职调查后,母基金管理机构将子基金申报书、投资建议书、尽职调查报告、风控审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母基金投委会进行决策。
申报方式
请按照附件内容(附件详见文后)提交申请与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Hnscogfm@163.com];纸质版(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提交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楷林IFC-D座3楼]。
收件人:续老师 联系电话:[0371-55363660]。
特别说明
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国改基金将不再进行合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遴选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2024年12月6日
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河南省赋豫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申报指南.docx
来源:河南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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