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47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737,907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329,34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737,907股后的114,591,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34,377,429.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本45,836,57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34,377,429.90元÷122,329,340股=0.2810235元/股;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45,836,573股÷122,329,340股=0.3746981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

综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

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0.2810235元/股)/(1+0.3746981)。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122,329,340股扣除截止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737,907股后的114,591,433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4,377,429.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本45,836,573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8,165,913股(最终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自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日至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该部分不参与利润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737,907.00股后的114,591,4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2,329,34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8,165,913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6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30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6月13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122,329,34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737,907股后的114,591,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45,836,573股,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68,165,913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2元。

九、相关参数调整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34,377,429.90元÷122,329,340股=0.2810235元/股;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45,836,573股÷122,329,340股=0.3746981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

综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

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0.2810235元/股)/(1+0.3746981)。

2、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3、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调整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玉、王文慧,公司股东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自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4、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32层

咨询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0-22198215

传真:020-22198999-8022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48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99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测算,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3.99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04.21万股一208.4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5%一1.7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二、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原因

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329,34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737,907股后的114,591,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本45,836,573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8,165,913股(最终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上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调整

1、根据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4年6月13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3.9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25元/股(含)。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为23.99元/股,以截止2024年6月12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2,329,340股为准,剔除已回购股份7,737,907股后的114,591,433股参与本次的权益分配。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4,591,433×0.3÷122,329,340≈0.2810235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4,591,433×0.4÷122,329,340≈0.3746981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3.99-0.2810235)÷(1+0.3746981)≈17.25元/股

3、根据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7.25元/股为基准,以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2,5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1,449,276股,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0.86%;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898,550股,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1.7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4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99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等相关公告。

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需对公司股份回购价格的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17.2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25,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4.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996,0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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