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决定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6.44元/股(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6.44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5.881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63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6.44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2.940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819%。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52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9,108,784股的比例为0.7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6.67元/股,最低价为39.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3.254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莉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陈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莉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莉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灏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收费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不变,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就本次审议相关事项,提请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贾钧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K11大厦51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K11大厦51层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1月8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K11大厦51层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50307121

传真:021-34293321

联系人:公司董秘办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10月29日,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8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8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参与年审的人员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收费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不变,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