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法分子出售、出租、出借名下银行卡、电话卡 宜春35人被惩戒

来源:袁州公安

近年来,袁州区部分人员受利益驱使,向不法分子出售、出租、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2020年10月10日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严厉打击整治贩卖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活动,随着“断卡行动”的推进,经分局认定,对以下35人实施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惩戒措施如下:对被惩戒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时,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同时,人民银行将上述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社会公布。被惩戒后,个人征信将产生污点。

袁州公安提醒广大市民

1.买卖、出租、出借对公账户、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会被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中,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分局将对涉银行卡、电话卡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从严、从重打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能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销毁,不随意丢弃!

3.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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