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07 公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3: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30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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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提案4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提案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上述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
上午9:00一12:00 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210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宋文臻、曹蓓
邮 编:250102
电 话:(0531)88725687、88725689
传 真:(0531)8601851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07”,投票简称为“胜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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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4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提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需对多个候选人进行投票,提案编码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提案编码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如对提案编码1.00投票,则为对其下全部候选人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该次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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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累积投票提案,以在“选举票数”下方框中填写的票数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24-025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不低于1名。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案》,候选人如下:
(1)董事候选人
①非独立董事
许铁良、刘连勇、孟宪莹、王伟、杜以宏、廉博迅
②独立董事
杨之曙、郑石桥、戴天宇
(2)监事候选人
许佑君
(3)职工监事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仲力、韩永彬担任职工监事。
上述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郑石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逐一对上述候选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其中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了赞成的审核意见,并认为:提名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提名人和候选人相关信息及法律法规,各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见公司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有利于更好地激励、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履行诚信、勤勉的职责。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3:00在公司驻地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对象拟定为截止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具体内容见公司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事项中,第1、2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
许铁良先生,1963年9月生,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全球管理博士,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中国香港籍。曾于胜利油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中油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中油燃气,代码:00603.HK )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兼任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拿大BACCALIEU能源有限公司、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连勇先生,1974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国籍。历任天津滨海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副经理,泰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泰州中油管输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燃气事业部、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孟宪莹女士,1973年6月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审师,中国籍。历任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伟先生,1981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国籍。历任惠民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邹平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滨州北海新区中油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山东大区总经理,滨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齐智燃气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杜以宏先生,1975年1月生,金融学硕士,中国籍。历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董事会秘书处主管、团委书记、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行政总监,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廉博迅先生,1976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国籍。历任中油燃气集团安徽中油燃气有限公司、马鞍山中油燃气开发有限公司、马鞍山高佳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高佳物流有限公司、马鞍山中油燃气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青海甘河中油中泰燃气管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之曙先生,1966年9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籍。历任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财务部助理经济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之曙先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市场微观结构、银行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计量学。
郑石桥先生,1964年9月生,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国籍。历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审计学院教授、院长,南京审计学院审计科学院教授、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兼任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石桥先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审计理论与方法,发表论文400余篇,出版专著10余部,完成国家级课题3项(重点课题1项),省级课题4项。
戴天宇先生,1973年2月生,博士、副教授,中国籍。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清华大学国际研究生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管理学副教授,兼任深圳卓力能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戴天宇先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新范式经济学、新范式金融学与企业设计(含商业模式设计、业务流程设计、管理机制设计、组织生态设计、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公司金融设计等23门新兴学科),出版专著10余部,初步完成企业设计学科群奠基。
三、监事候选人
许佑君先生,1961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级经济师,拥有律师资格,中国籍。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总法律顾问,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总监,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该候选人持有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1,000股。
以下为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仲力先生,1968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国籍。历任山东省物资局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山东物资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审计中心总监、监事,现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
韩永彬先生,1975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国籍。历任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塑胶事业部职员、天然气事业部运营部经理、工程技术中心主管、安全与运营中心运营经理、高级经理,彭泽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副总监、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该候选人持有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000股。
根据提名人及候选人提供的信息和声明,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
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除有关候选人在简历中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外,其他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之股份;除在本资料中披露的任职或关联关系外,候选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24-026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十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临时)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其中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
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3:00在公司驻地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事项中,第1、2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