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5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任正、冯东、贺照峰、胡强、申书龙、龚敏、张腾文、马桦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任正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任职管理规定,公司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周志先生、冯东先生、李小波先生、徐亚平先生、杨棋钧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简历附后)。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以上被提名的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届时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将与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组成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选举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有关职责。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龚敏先生、张腾文女士、马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简历附后)。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龚敏先生、张腾文女士、马桦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其中张腾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届时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细内容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一)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一、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周志先生

周志先生,男,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副研究员。曾任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局(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管理局、成都高新西园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副主任)、成都高新策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鼎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会长。

周志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3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冯东先生

冯东先生,男,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核算中心主任,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冯东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李小波先生

李小波先生,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先后供职于康弘药业、中商集团以及北京华联集团等。曾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工董事,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高新策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鼎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李小波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徐亚平先生

徐亚平先生,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科学院成都光电技术研究所、四川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海南港澳资讯产业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成都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成都辰显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亚平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杨棋钧先生

杨棋钧先生,男,199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成都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改组处副主任科员,成都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改组处和成都市东部新城办战略研究处主任科员,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党代表。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杨棋钧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龚敏先生

龚敏先生,男,196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获香港大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新型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工艺、集成电路设计与工艺、半导体器件抗辐射加固研究,是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曾任四川大学物理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四川大学物理学院微电子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昆基金会黄昆半导体物理学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物理学会半导体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兵工学会激光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和成都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理事等,上市公司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龚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张腾文女士

张腾文女士,女,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博士、副教授、高级经济师。曾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行业分析研究所所长,上市公司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商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上市公司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腾文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马桦女士

马桦女士,女,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四川省财政厅科员,上市公司尚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仲裁法研究中心主任,成都市仲裁委员会(首席库)仲裁员,上市公司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马桦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5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谢志勇、郑辉、晏庆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勇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漆佳红女士、郑辉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简历附后)。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决议通过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届时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大会选出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选举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履行有关职责。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漆佳红女士

漆佳红女士,女,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领地集团有限公司职员,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部资金中心主任。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部副部长。

漆佳红女士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郑辉先生

郑辉先生,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政工师。曾任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高级主管,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职员,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纪检监察部副部长、职工监事,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

郑辉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5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52))。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大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52)、《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53)。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位,独立董事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12月25日、12月26日和12月27日9:00至17: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邮箱:cdgxfz000628@163.com

联系人:王华清、叶超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8。

2、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因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12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委托人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