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外长们强调伊朗核问题“联合全面行动计划”是多边外交重要成果,有利于国际及地区和平与安全,符合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外长们回顾了伊核问题“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和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呼吁所有各方全面履行义务,确保全面有效执行“联合全面行动计划”,促进国际地区和平与安全。外长们认识到伊朗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和国际社会对伊核计划完全和平性的强烈愿望。
二十、外长们重申应坚持“两国方案”,在联合国相关决议、“土地换和平”原则、“阿拉伯和平倡议”以及此前巴以双方达成的协议基础上,通过谈判实现巴勒斯坦问题的全面、公正、持久解决,建立一个主权、独立、统一、与以色列和平共存的巴勒斯坦国。
二十一、外长们强调叙利亚问题只能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解决。外长们重申支持日内瓦和谈,发挥联合国斡旋主渠道作用,落实好安理会第2254号决议要求。外长们欢迎阿斯塔纳担保国在改善叙利亚局势方面作出的努力及2019年2月在索契举行的阿斯塔纳担保国第四次三方会议有关成果。外长们希望尽快启动宪法委员会工作,通过“叙人主导、叙人所有”的包容性政治进程,找到兼顾各方合法关切的政治解决方案,推动政治解决叙冲突,维护叙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外长们呼吁共同打击叙利亚境内包括被联合国安理会列名恐怖组织在内的所有恐怖组织。外长们强调在叙利亚进行社会经济重建的迫切性,呼吁国际社会恪守非政治化、非歧视原则,为叙利亚难民重返家园等提供必要援助。
二十二、外长们对也门共和国持续的、造成平民伤亡和民用设施损毁的武装冲突表达关切。外长们呼吁国际社会采取必要措施支持也门问题政治解决进程向前推进,改善也门经济社会状况。外长们呼吁冲突各方遵守《斯德哥尔摩协议》。
二十三、外长们强调,应充分尊重并维护利比亚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鼓励利比亚各派弥合分歧,在《利比亚政治协议》基础上开启具有广泛包容性的政治对话,就所有突出问题寻求各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外长们重申支持联合国主导的利比亚问题政治解决进程,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利比亚问题特别代表加桑·萨拉姆提出的利比亚政治过渡方案,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利比亚问题政治解决进程取得实质性进展。外长们支持利方采取行动,打击“伊斯兰国”、“基地”等恐怖组织。
二十四、外长们声明,他们密切关注委内瑞拉局势发展,呼吁各方恪守《联合国宪章》原则、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他们认为,只能由委内瑞拉人民通过建设性对话寻求分歧的政治解决,而非诉诸暴力。外长们声明,委内瑞拉的民主、和平与安全对委内瑞拉人民的进步繁荣至关重要。
二十五、外长们注意到当前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加剧跨境资本流动并带来风险,支持进一步增强以强劲、基于份额和资源充足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核心的全球金融安全网。外长们重申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2019年春季会议前、不晚于2019年年会完成第十五次份额总检查,包括就新的份额公式达成一致,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调整份额比重,使有活力经济体的份额比重能够提高到与其在世界经济中相对地位一致的水平,从而提高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整体的份额比重,同时保护最不发达国家的发言权。
二十六、外长们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透明、非歧视、开放、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外长们支持为改进世贸组织而开展工作,认为此项工作应维护世贸组织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反映所有世贸组织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的利益。当务之急是解决涉及世贸组织生存的上诉机构遴选僵局。
二十七、外长们认为,超出联合国安理会批准方案的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违背国际法原则,降低了安理会制裁机制的合法性和效力,也对第三国及国际经济贸易关系造成负面影响。
二十八、外长们重申致力于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可持续发展目标,平衡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三大领域的公平、包容、开放、全面、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实现到2030年消除贫困的目标。外长们敦促发达国家按照《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按时足额履行官方发展援助承诺,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
二十九、外长们欢迎联合国气候变化卡托维兹会议如期达成《巴黎协定》实施指导方针,重申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
三十、外长们欢迎2018年5月在莫斯科举行的中俄印阿富汗问题副国家安全顾问/副外长级磋商。
三十一、外长们对2018年5月在俄罗斯举行的第十六次中俄印三边学术研讨会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欢迎在中国举行第十七次三边学术研讨会。
三十二、外长们积极评价印方在2018年4月举办第二次中俄印青年外交官交流活动,同意2019年在俄罗斯举办第三次中俄印青年外交官交流。
三十三、俄罗斯和印度外长衷心感谢中方为此次会晤所做努力和热情周到安排。
三十四、外长们决定在俄罗斯举行下次会晤,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