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叶勇撰文:老月亮
编辑:高天摄影:高天李骁
默菲
即使是在工作日,北京的新街口也保持着一贯的熙攘。游客在狭窄的人行道上来来往往、摩肩接踵,商家门口竖着大牌子:“北京特产”“老北京炸酱面”,大喇叭里播放着凤凰传奇。
在临街商户对面,是一幢珠宝城。走进珠宝城,气温立刻变凉了。这里有好几层售卖珠宝的商户,如果不是常来的人,很容易就会在一片珠光宝气中迷路,绿色的玉石整整齐齐排列在明净的玻璃柜里,统一的样式,不变的装潢,连门店的名字也差不多:翡翠坊、玉翠坊、御翠坊……
老叶就坐在那里,守着一家珠宝店。一株盆栽、一个茶壶、一摞书。如果不是那几张被束之高阁、不起眼的黑胶唱片,他的门店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整个下午,除了一位头发花白的人过来请求他为新买的玉石钻个眼,几乎没有人光顾。
没有人知道,老叶是从打口时代走过来的人,这个曾经的打口商,人生好像也被打了一道口子,而那段沉浸在音乐里的青春,也被结结实实地封存在回忆里,就像家里的7 万张CD 一样。
17 岁之前,我一直住在新疆吐鲁番。那时的电视只有三个频道,一个维语的,两个汉语的。电视天线是用两三根木头和几个易拉罐做的。有时候电视机信号不好,我就要爬到屋顶上去转天线,而父亲则在下面指挥:“可以了,可以了…… 还得再动动,左一点,右一点……”
有一次,电视突然接到信号了。我父亲在屋里头看着电视里的一大堆人坐在那里演奏乐器,说:“这音乐给谁听呀?这也叫音乐?”我心里很赞同:这不能叫音乐。
没想到事隔20 年,我不但知道了这叫作交响乐,而且,我痴迷于这样的音乐。
我父亲是支边的知青,我和他们一起生活在新疆。我哥哥和爷爷奶奶一起,没离开过北京。
有一天,我收到了哥哥寄给我的两盘磁带:迈克尔· 杰克逊(MichaelJackson)《Dangerous》和平克· 弗洛伊德(PinkFloyd)的《TheWall》(迷墙)。
《Dangerous》还好,而《TheWall》就像黑白电视机里突然响起的交响乐,没有间隙,分不出一首歌的开头和结尾,仿佛只有一首歌,中间还夹杂着电视机里说话的声音。
1994 年7 月14 号,高考成绩还没下来,我一个人坐上了从新疆开往北京的火车,整整三天三夜。
那时的哥哥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爱好音乐的人了,录像带、磁带之外,他发现了更神秘的东西——打口带和打口盘。
怎么形容我第一次见到打口带的场景呢?
一大批设计精美、花花绿绿的磁带和CD 就这么摆在眼前。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一个不深不浅的口子,有的在侧面,有的在中心。
可如果你将打口带放进录音机,依然能奏出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曲。一盘,两盘,三盘…… 这就是我在北京找到的新世界。
我后来才知道,这些神秘的东西是出版商为了避免向艺人支付滞销唱片的版税,选择切口、打洞或者碾压的方式将过了销售期的唱片销毁后倾销到中国的“洋垃圾”。
买着买着钱不够了,我们就开始打听哪里可以批发便宜一点的打口带。有好心人告诉我哥哥在天津能买到,我们就跑到天津。到那儿一看,人家都是“一条一条”(用包装纸包裹好的几十张CD 或者磁带)卖的。自己消化不完,我们就在人民大学墙外的夜市上摆起了摊。
一整个夏天,我们每天蹬着三轮车往人大跑,撑开一张行军床,往床上铺一张旧床单,把打口磁带摆放工整,就是一个打口摊了。
除了售卖专辑,我们还自制了许多乐队周边,比如去“天外天” 批一点牛仔服、帽子,去早市上买点牛皮皮带,然后给皮带和帽子钉上批发来的金属钉,一排、两排、三排。进价20 的帽子钉完了以后能卖70、80,首体有演出的时候能卖得多点。
听多了摇滚,我自己也留起了长发,穿DIY 的衣服。那时这么穿的人都是异类。我哥小的时候学了好久的国画,有画画底子。他在一件牛仔服后背上用丙烯画了俩大骷髅,平时我和他老换着穿。当时,我大姑的孩子上高一,也要抢着穿,结果穿了不到一个星期得了胃炎,穿着这件衣服去医院看病,看病的医生小声地对我大姑说:这病都是衣服后面那俩骷髅闹的。那之后,他就再不敢穿了。
往回看我发现,真正喜欢摇滚乐的人,着装肯定是怪异的,不正常的,我的骨子和血液里头流淌着怪异的成分,所以才开始听摇滚乐,而正因为我听了摇滚乐,怪异的血液才得以释放和迸发。
那时,打口已经风靡一时,年轻人们会向我们打听进货的日子,提前守在门口,当我拉开卷帘门,直接把装着打口的箱子扔在门前,人群立刻一片哄抢,不管是什么都往怀里抱,抢完了再仔细琢磨,继而在门口互相交换,有时碰到什么特别尖的货,几个人没聊好直接打起来了,还要我们去拉一拉。
我渐渐琢磨出了一些门道:侧边有小口的盘叫“打口”,中间被打了一个眼的盘叫“扎眼”,幸免于难、没有被处理过的叫“原盘”,是最值钱的。而枪炮与玫瑰(GunsN'Roses)、绿日(GreenDay)、绿洲乐队(Oasis)、山羊皮乐队(Suede)这样的大牌乐队,不管是什么形式,统统吃香。
“扎眼”CD 是需要修复的。14 号手术刀是我的秘密武器。用14 号手术刀修过的“扎眼” 又平整又光洁,不仔细看根本不觉得这是一张被损坏过的唱片。
1995 年,我哥想改行了。家里的存货堆着也是堆着,我就拿着他的货去卖。
就这样,我出来单干了。
我在北太平庄找到了一个铁皮房,在房子的正背面印上了枪炮与玫瑰乐队的专辑封面。
自立门户了,我渐渐有了自己的一套逻辑。我坚信干一行爱一行,积攒跟顾客沟通的资本。涅槃乐队(Nirvana)的《Nevermind》那张专辑能卖高价,我就得跟客人解释它哪里值得这个价钱,就得亲自去听,总结出这张专辑里的第三首歌好、第八首歌好、第五首歌特别烂。
比如邦· 乔维乐队(BonJovi)的《SlipperyWhenWet》第三首歌是大柔歌、大慢歌,顾客来了问有没有流行金属,我就会给他听这张,听这张的时候肯定直接放第三首歌,顾客就会说:“行,我买了,多少钱?”这笔生意就做成了。
但做成这样的生意之前,我得亲自去感受。职业迫使我去听更多的歌,看更多的书。如果我不懂,顾客就会觉得我很外行,我不想成为那样的人,但这样的人比比皆是。
听的歌越来越多,修复打口的技术也越来越精进。
就这样,从迈克尔· 杰克逊(Michael Jackson)开始,我听的歌从摇滚过渡到艺术摇滚,从艺术摇滚过渡到布鲁斯,再到爵士、古典乐。
时至今日,想起当年在新疆觉得交响乐不叫音乐的场景,真是唏嘘。
时间长了,打口带对我来说就不止是商品那么简单了。有一批年轻一些的孩子喜欢听我聊音乐,我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样的音乐,也总给他们推荐我喜欢的盘,来得久了,他们就把我的店当成了避世的暗格,去我店里听听歌,跟我说一说最近的生活。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不可避免地遇到那些摇滚乐所反抗的肮脏、虚假,为了守护心中对于真善美的执着,必须有一个乌托邦,就算是骂骂脏话,忿忿不平一下,至少还有我懂得他们在说什么。
把适合的音乐推荐给适合的人,看着他们慢慢成长,就是我坚持的“宝剑赠英雄”。
因为这样的性格,我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也不乏其他的店主。
他们看不惯我根据自己的喜好任意定价格,也弄不清为什么总有一堆人往我那儿一坐就是一天,有人从我手里买走了我最欣赏、最认可的乐队专辑,出了店门就低价售卖,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也许是我胆儿小吧,我的店一直没有开大过。
从海淀的北太平庄一直往东,我住过铁皮房,也在挂着红绿灯牌的按摩店隔壁驻扎过。和平里有一家新华书店,我在它的玻璃门与小门中间的夹缝中也待过很长一段时间。去买书的学生来来往往,一低头就是我和我的CD 机。
从第一次见到打口带开始,我就像谈了一场十五六年的恋爱,最开始我对平克· 弗洛伊德乐队是陌生、还带着些许排斥的,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音乐,就像遇到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古灵精怪的女孩儿一样。所以在我们每一次难得的见面中,我都会带着好奇跟她交流,了解她,接着疯狂地爱慕她。
有很多人在爱得死去活来之后和这女孩儿结婚生子,一两年就厌倦了,而我却硬要和这个女孩儿谈一场厮守终身的恋爱,硬生生爱了十五六年。
这场恋情最后的底色是粉红的。
我最后的店开在一幢居民楼的一层,整个楼都是粉红色的。为了不引人注目,我就把自己的店门也漆成了一样的粉色。
那时,打口早已风光不再,每天有一两个熟客光临已经是幸事了。老顾客为自己生计奔忙,也有了各自的家庭与事业,在打口店一坐就是一下午的时光已经太难能可贵了。
我在粉红色的屋子里一躺就是一天,我的父亲有时来看望我,叫着我的小名说:我的儿子怎么变成这样了而我在这样的境况里又撑了六年。
最难的是过年,亲朋好友齐聚一堂,大家谈论着各种中年话题,谁又买了车,谁谁又买了第二套房,谁家的孩子去了最好的学校。
而我呢?总不能扒开脑子对家人说,我今年听了一千张专辑吧?
有一次,我去见好朋友。他告诉我,自己的股票涨了十万。我有些郁闷,骑着自行车回了家。
在路上,我给自己放了诺拉· 琼斯(Norah Jones)的第一张专辑:《Come Away With Me》。
穿过林间小道时,夏天的风就那样拂过我的头发和衬衫。我当时想,如果有人用十万块来换我这时的感觉,我绝对不换。
真的,我真的不换。
这种美妙感是金钱没有办法衡量的,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拥有的。
我的最后一个顾客,是住在小粉屋附近的一个生病的小孩。他喜欢听New School(新派)的朋克,我叫他“小朋克”。
“小朋克” 的父母不知道去了哪里,他一直跟着爷爷住,经常跑来找我。当年厌恶朋克的我觉得他有点烦,年龄差了二十岁,两人经常说不到一处去。可那毕竟也是唯一会到来的人啊。
我还是到处去找小朋克喜欢的专辑,两人一起临摹各种专辑的封面,有时还钻研钻研彩票。
直到有一天,小朋克也消失了。
我等了一天,两天,三天,一周,两周……
在过去,我也遇到过亲人一样的顾客。10 点开门,他10 点前就在店里等我,一直待到我6 点钟收摊,说一声叶哥我走了。我在那儿开了多少天,他就在那儿待了多少天,中午我还得管饭。
开打口店这件事,不是说我非要挣他的钱,只是我看不到成果了,就像卖画一样,我自己觉得自己的作品多牛逼,但一张也卖不出去,长此以往,我也觉得没意思。
也就在那段时间,一个女孩儿出现在了我的生活中。
我很爱种花,但小粉屋子里没有阳光,我就把花儿挪到了门口,让它们晒晒太阳。
一个女孩儿注意到了这些花儿,走进店门,问我:你的花为什么不摆在一起,而是稀稀落落地放在两边呢。我说,我不想引人注意。
这一次,不是和音乐谈恋爱。真的爱情来了。
这个女孩儿不懂音乐,也猜不透我的心,她只是会担心地问我:你为什么像一只老鼠一样,成天都蜗居在这种地方呢?
她是个普通的女孩儿,在一起之后,她不知道该怎么向身边人介绍伴侣的职业,单位的同事问起我来,她也只是敷衍一下。
因为爱情,也因为没意思,我关闭了自己的最后一个打口店。
小粉屋关闭之后,我想跟自己的这段过去一刀两断,我贷款盘下了一大间门店做服装,辗转之下,又把自己放在了金碧辉煌的珠宝店城。我不用像个老鼠一样整天蜗居在小屋子里了。
那个女孩儿成为了我的妻子,我们有了一个女儿。
我妈家楼房下面自行车棚子里有一间简易房,我和我哥的货都放那里头,但分得很清楚,我的货就是我的货,他的货就是他的货。后来,我爸我妈觉得我们哥儿俩占着那房一分钱落不着,就打算把房子腾出来租出去。
我哥说那就退料呗。
退料就是卖废品,卖给上货的那些人。他们也是按塑料和纸收,纸一个价,塑料一个价。我那70 箱子“扎眼”,一箱1000 张,一共退了3000 块钱。
最让我痛心疾首的是,那里面最起码有6 箱六七千张是我修过的,是我拿14 号手术刀一张一张修过的。确切地说,修一张应该要2-3 分钟,但你一天只能修150 张,因为你不可能一直处于这种兴奋的工作状态。所有的盘,一看就能看出来是我修的,绝对是手艺。
那里面有很多的品种很好的,我指的品种是音乐。但我一张没留,因为家里还有7 万张呢。
7 万多张什么概念?
成箱的大概还有100 箱,没壳的大概有十几箱。也有原盘。这些货放在我家的一间小屋里,塞得满满当当,门都打不开,我也不想开门了。
7 万多张什么概念?
你一天听一张CD,到死也听不完。
有人问我,为什么不放到网上卖?我没那个精力,也没那个动力。如果我的女儿愿意要,我就给她。
但目前,还没有人让我愿意给他。
从前一年要听一千张专辑的我,现在一首歌也不听了。
我偶尔会哼起那些震颤了自己灵魂的歌。很偶尔很偶尔,来买珠宝的顾客会说:你也听这个乐队啊。
卖打口的时候,我每天差不多10 点半左右到店里,每天工作8 个小时以上,我在这8 个小时里保证都在播放CD,那么多年没断过。有可能有3 个小时没有认真去欣赏、去听,但有精力去听音乐的时间应该在4 个小时以上。
我每天骑自行车去店里,不坐公交,原因是不能听CD,而且还要等。骑自行车不用等,去45 分钟,回去45 分钟,这是听音乐的最佳状态,不想事,只想着这个旋律、这个歌,也没有人干扰。
对于那些我没有听过的或者我很期待的专辑,再怎么着急也坚决不听。虽然看到盗版的我喜欢的乐队的专辑心里也痒痒,但我会忍着不去听。
不听的目的是什么?
就是因为我想把我的第一次给一个更正规的、正式的格式。而且我也有过亲身的经验。当年化学兄弟乐队(The ChemicalBrothers)出某张新专辑的时候,我先听了一遍盗版的,但感觉不怎么样。
事隔两年,打口来了,我再听,觉得这个乐队太牛逼了,我为什么当时没听到呢?我就怪罪盗版失去了某一些该有的东西,自此以后不敢听盗版。
卖打口的这一拨人中,能不断地循序渐进地听音乐、感受音乐,或者通过音乐来改变自我的人很少,我是其中之一。而只要是认真听打口音乐的,都很挣扎。听音乐跟上学差不多,也有阶段性,一年级、二年级、初一、高一、大学。
这不是高低之分,是路径。从迈克尔· 杰克逊过渡到流行金属,到艺术摇滚,到布鲁斯和爵士,再过渡到古典音乐,这是一个慢慢蜕变的过程,有80% 或者90% 的人走不了全程,走到三分之一或者一半就停止了,他没有能力去吸收后面的东西,他放弃了。可能是他的身体放弃了,可能他的思想放弃了,但终归是放弃了。
卖打口这件事还强制着我去听各种音乐。我虽然不喜欢听爵士乐,但为了卖掉这个东西,我就要去听它哪儿好、怎么好或者怎么样,才能跟顾客沟通。同时,来我这儿买音乐的人,有人喜欢古典,有人喜欢爵士,有人喜欢重金属,有人喜欢朋克,他们也会给我提供信息。比如我喜欢听朋克的后裔乐队(TheOffspring),就会有客人跟我说,Sum41 也不错。那我就听听呗。
可以说,我的变化都是我的顾客给的。
曾经有人到我店里头问,你这儿有布鲁斯摇滚吗?我当时自认为恐怖海峡是布鲁斯摇滚的典型,就给他推荐了这个乐队。但那个人执意反对说这个不是布鲁斯摇滚。
他走了以后我就反思,他为什么会这么说?要不然我再纠正一下自己、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看我自己是不是说错了?因为他,我把恐怖海峡系统地再听了一遍。
我跟你抬杠,抬输了也好,抬赢了也好,我是不是得再重新审视一下自己说的这些话到底是对还是不对?那我就得再听一遍。
是顾客强迫我去听了很多种音乐,它是有强制性的。
卖打口那会儿,只要跟音乐有关的书我都看,那是帮助自己做生意的手段。后来卖一些电影原声的盘,我又得看电影,关于电影的书我必买。后来又是因为电影导致我喜欢上摄影,摄影的书我也会买…… 我现在看很多书,《西域传谣住》《彼得大帝在位时期的俄罗斯帝国》《秦汉文化史》《印度简史》…… 这些书离我十万八千里,要不是因为听了那些音乐,不是感受了那些艺术,我是不会看的。
我还给打算反复看的每一本书都包了书皮,因为我要反复看。
我买《阿拉伯通史》是因为我听过《阿拉伯的劳伦斯》的原声。而且我买了五本,98 块钱一本,不算便宜。这也是听打口留下的习惯,因为我遇到特别喜爱的CD 总会留个三四张,这样万一有朋友到我们家说我喜欢这个你给我吧,我就不会因为给了他自己就没有了。
我备份最多的打口带是平克· 弗洛伊德乐队的《精选》。我觉得它是好东西,早晚能发挥价值,所以就存了。
从17 岁离开新疆到今天,打口带给我带来了什么呢?
在1990 年到2000 年这个阶段,北京的摇滚乐或者流行音乐处于迸发期,大家饥渴得不能再饥渴了。遇到一盘音乐,只要是摇滚乐就会认真、仔细地去对待,甚至要听到自己喜欢为止的状态。但是现在的年轻人,不喜欢就不收藏,可选择的余地非常大,也不需要去认真。但在那个时候,因为没有,所以很渴望得到。只要有了,我就要滚过来颠过去地仔细研究它。现在的年轻人的资源来得太容易了,不需要珍惜它,也不需要认真对待它。
我听音乐是被动的,你之所以永远超不过我,就是因为你是在主动选择。喜欢听就听,不喜欢听就不听。但我不是,我不喜欢听也得听哪儿好、为什么好或者哪儿不好,你得知道个所以然。
我想,假如北京有1500 万人,我听歌的范畴就在10 万人之内,如果要在这10 万人里设一个音乐听力考试,那我肯定能进前5 万名。前5 万名的我,真的跟听“凤凰传奇” 的人没的聊。
我有时觉得它是一道伤痕,承载了我最兴奋、快乐,也最悲伤、孤寂的青春岁月,可也是这道伤痕,让我变成了一个特别的人,一个自信的人,一个傲慢的人。
做打口还让我对艺术有了属于自己的判知和判定的能力。不管是看电视也好,看广告也好,我都有我自己的判断标准。但是如果没有听打口的阅历,就不会有这方面的眼睛。只有你在这个领域体会到了别人体会不到的东西,你才有狂妄自大的资本。
有一天,我跟女儿一起看连续剧《锦绣未央》。剧情发展到紧要关头时,我下意识地对旁边的她说:“甜甜,如果你要导这个电影,一定要让主人公身后的那个帘子动起来。风一吹,帘子一动,人物内心的紧迫、焦急就都能够反映出来。虽然很简单,但却有画龙点睛的作用。”那时甜甜才5 岁,她也许听不懂,但我也不需要让她懂。我只是想表达给她。听得懂就听,听不懂,以后也许会感受到。
当我对艺术有了我自己的判知,就会有一种无法表达的想法,无论表达与否,都是我的财富,我闺女都拿不走。我看到这个场景就会有这种反应,我会知道这个事,我没法给她,我不能说从脑子里抓出来说:给你了,我没有了,你有了。不可能。它只属于我的肉体,只属于我这一个人。
我死的那一天,这东西就不存在了,灰飞烟灭。爱也好,痛也罢,我只是一个在珠光宝气中沉默的怪人,等着岁月将我慢慢带走,不管有多少人怀念,又有多少人刻奇。打口带已经死了,和那个人们焚香沐浴、悉心对待摇滚乐的时代一起死了,我只好朝着它们的尸体说:
谢谢你,让我变得傲慢。
或者连傲慢都不屑。
知道打口带是什么的监制:新裤衩
路过突然被cue 的视觉:Pomelo
啥也不懂只是排版的版式:Cooper
为了给周杰伦打榜,我们翻出四张他的硬照
“时代无法淘汰我霸气的皇朝。”周杰伦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