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07月0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7月0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灏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董事长陈灏先生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会议的原因进行了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40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30%,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就本次审议相关事项,提请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06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07月0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7月0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贾钧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贾钧元先生于本次会议上就紧急会议的原因进行了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0,40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7月06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7月0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40,40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33,400股,发行价格245.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7,469,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5,749,104.8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574.91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134,684.55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34,684.5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405.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借款的超募资金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公司监事会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公司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06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K11大厦51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2日
至2024年7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K11大厦51层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7月16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K11大厦51层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50307121
传真:021-34293321
联系人:谢蓉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