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2,052.5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6,119.55万元,本年度使用15,932.94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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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及募投项目的变更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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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兴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现更名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专户账号:606779146367)的募集资金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湖南长沙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欧拉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并将该子公司增加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一一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注资、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欧拉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陕西麒麟信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一云多芯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麒麟信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锦业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州市黄埔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新增该控股子公司为募投项目“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和“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对应新增广州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与该控股子公司之间将通过注资、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年9月1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麒麟信安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两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新增上海麒麟信安为公司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麒麟信安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江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新增该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对应新增江西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在贵州省贵阳市、福建省福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新增前述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注资、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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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为16,926.39万元,均已全部等额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对公司超过前次授权期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4,215.38万元,其中专户活期存款余额2,443.94万元,现金管理余额51,771.44万元。公司现金管理余额中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2,5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9,808.20万元,大额存单1,000.00万元,协定存款余额为2,273.17万元,存出投资款余额为6,190.07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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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20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400.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3,618.7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授权期限的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同时公司采用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方式,现金管理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未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麒麟信安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20664-1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麒麟信安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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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37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旨在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树立良好市场形象,助力市场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重要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主要从事操作系统产品研发及技术服务,并以操作系统为根技术创新发展信息安全和云计算等产品及服务业务,致力于推进国产化安全应用。经过近二十年的自主研发和创新实践,公司已形成“操作系统-云计算-信息安全”三位一体的产品体系,公司产品及解决方案已在特种行业、电力、党政、金融及交通等重要领域得到规模应用,并逐步构筑起自身差异化的核心竞争优势。2024年,随着行业信创的推进以及CentOS停服催化,公司积极推进能源、政务、金融及教育等重要行业业务的拓展,完善全国业务布局和渠道体系建设,持续研发创新,充分发挥操作系统、云计算及信息安全“三位一体”业务布局优势,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实现了较快增长。
2025年是公司乘势而上、深化创新的攻坚之年。公司将始终秉持做好产品,做好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锚定全年战略目标,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深耕主营业务,为关键行业筑牢安全可控的数字化底座;同时,公司将持续探索信创产业与人工智能技术和生态的深度融合,助力关键行业智能化转型与信创建设,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1、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加快市场拓展力度
公司将持续深耕电力、特种行业等既有优势行业的客户需求,推动核心产品在客户多个应用场景的纵深发展。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推进,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都在加大数字化领域的投资力度,据新华社信息,2025年国家电网预计全年投资将首次超过6500亿元,创历史新高,预计电力行业对于国产操作系统、云计算以及商用密码产品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提升,有望带动公司相关产品在电力行业销售规模的增长。2025年,公司将牢牢把握好市场机会,充分发挥“操作系统、云计算及信息安全”三位一体的产品协同优势。一方面,持续全力推动操作系统在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储能及新能源等各个环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全面应用,实现电力系统全流程的自主创新与高效运行;另一方面,大力拓展公司云计算及商用密码产品在电力行业的应用场景,为电力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与安全保障。同时,公司将紧抓特种行业办公系统国产化的发展机遇,持续巩固并强化核心产品在安全办公、航天测发控等关键业务场景的应用。同时,随着特种行业物资采购活动步入常态化,公司将积极参与招标活动,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强化公司在特种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此外,公司紧抓信创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市场机遇,充分利用公司核心产品获得安全可靠测评以及入围中央国家机关及全国多地操作系统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契机,持续深度挖掘政务、金融、教育、医疗及交通等其他重要行业的潜在需求,重点抓好行业“打标杆”工程,推动更多具有示范效应的成功应用案例落地。此外,2025年,公司将持续加快推进全国区域及渠道营销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聚焦行业和区域特点,进一步优化营销网络布局,赋予各营销单元及事业部更大的灵活性,以精准策略应对市场竞争,推动公司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规模化推广;另一方面加强与各地优质代理商及行业合作伙伴的紧密合作,构建更为完善的区域营销和渠道体系,提升本地化营销与服务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与市场占有率。
2、深化资本布局,激活经营发展新动能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2024年,公司与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产业基金,围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重点投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以及信创、军民融合、数据要素、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等具有强安全属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进一步加速公司的产业生态布局和业务发展。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工作,探索横向、纵向细分赛道的投资和业务拓展机会,助力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资本运作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综合运用自有资金、产业基金等多元投资工具,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战略投资。一方面,持续挖掘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上下游优质标的,通过横向协同拓展市场份额,纵向延伸完善产业生态;另一方面,通过投资并购与资源整合,推动技术创新与业务场景的深度融合,有效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与经营效益,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持续推动人才梯队的健全。2025年,公司将通过自主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合作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高水平的销售及研发团队建设,优化现有人才结构、提升团队专业能力,持续强化市场拓展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体系,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此外,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场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适时推出新一期股权激励相关计划,进一步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助力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持续创新研发,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公司拥有一支高学历、高水平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拥有丰富的学术知识与研发创新经验,对行业前沿技术及发展趋势具有深刻认知与判断。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有超过20年操作系统相关领域研究经验且参与或主导过“核高基”等多个国家级科研项目。2024年末,公司研发、技术人员合计339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58.45%;公司累计参与国标8项、团标32项、行标5项,申请发明专利162件,软件著作权登记204件。
2025年,公司将紧跟市场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并结合行业用户实际需求,持续推进操作系统、云计算及信息安全等核心产品的创新升级与迭代发展,并深入探索工业领域操作系统以及操作系统AI融合等创新发展机遇,致力于打造以操作系统为核心,拓展“操作系统+”模式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产品体系战略,更好地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
操作系统方面,公司将推出麒麟信安操作系统V6版本,符合SJ/T 11936-2024《安全可靠服务器操作系统技术要求》行标要求,满足服务器、桌面、嵌入式等多样性设备和云、边、端等全场景要求;在性能方面持续加大投入,通过潮汐调度、cluster调度、numa亲和、瓦特调度、编译优化等方式提高系统性能,充分发挥硬件算力;在系统迁移方面,麒麟信安一站式系统迁移工具Convert2Klinysec计划将迭代发布新版本,覆盖Windows迁移等场景,为政企用户提供更完善的迁移方案。
云计算方面,公司基于新一代信创云桌面TCI方案不断迭代演进,扩展产品的覆盖面,提升运维效率,并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围绕教育、医疗、金融及可信等行业推出深度适配的版本;应用创新方面,将在局域网和广域网场景持续优化协议,降低资源消耗和流量带宽,完善存储性能、优化虚拟化性能,提升并行的密度;推出智能运维版本,实现产品的自动化运维;同时公司将持续深化云计算与AI智算融合,为关键行业用户提供“云+智算”的解决方案,通过AI为云计算赋能。
信息安全方面,在存储安全领域,公司将持续迭代优化现有存储安全产品,优化云存储场景、微信应用场景和国产化平台下存储安全产品的性能,并探索AI时代下数据存储领域新应用模式;在终端安全领域,公司将持续优化终端安全管理软件,支撑特种行业用户进一步实现规模化部署应用;在网络安全领域,面向用户需求不断优化数据交换产品的功能和性能,为下一步规模推广奠定技术基础。
面向AI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司发布了全国产化智算一体机产品,未来将进一步优化硬件架构与软件协同能力,强化全栈国产化技术底座;同时公司将紧密贴合特种行业、电力、金融及政务等关键领域的智能化应用需求,推动智算一体机应用与行业场景的深度融合,为行业客户提供更高效、更安全的国产AI算力和平台支撑。
三、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并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公司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并重的利润分配原则,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有序进行、研发投入持续增长以及业务拓展顺利推进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让股东充分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丰厚红利,进而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任与信心,吸引更多长期投资者的关注与支持。2024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约93.2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8%,已支付的总金额约3,618.3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年,公司将继续综合考量行业发展的周期性特点、自身经营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及现金流量的动态变化等多方面关键因素,积极探索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在充分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上,优化现金分红的策略,力求为投资者带来更加长期、稳定且可观的投资回报。此外,公司还将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利润分配方式,除了现金分红之外,还将考虑采用股票回购等其他方式,进一步丰富股东的回报形式,提升股东的投资体验。
四、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25年,公司将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的监管准则,持续推进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优化与完善,加大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与执行力度。同时,积极借鉴行业内优秀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创新模式与经验,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
在具体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公司将围绕“事前、事中、事后”三原则强化信披流程的管理。事前构建信息披露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梳理相关重大事项的关键时间节点,制定标准化时间表及责任清单,确保披露工作的前瞻性部署与资源的统筹到位;事中构建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信息披露审批机制,通过实施内部多人交叉审核,外部专业机构复核,重点核查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确保信息披露质量;事后开展信披质量回溯评估,通过监管部门反馈及内部审计,定期分析披露工作的合规性与有效性,并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将信披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持续优化信披管理长效机制。
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对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严格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强化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培训管理,切实提升其保密意识。此外,进一步强化公司重大事件监测机制,定期加强对分子公司及相关部门关键人员的培训管理,确保重大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传递与报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有力支持。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高效传递价值
公司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公司邮箱、投资者现场接待调研等活动、设立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全面深入的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建立了更加稳定、健康的投资者关系,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探索构建多元化沟通渠道,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司将举办或参加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同时通过线上/线下接待投资者调研、参加机构投资策略会以及参与湖南上市公司协会、湖南证监局等组织的集体路演、投资者交流等多种方式确保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适度“曝光”,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或建议,高效传递公司真实价值,提升投资者对行业和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此外,公司将持续做好自愿性信息披露工作,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向广大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针对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营情况和计划、主营业务介绍等内容,加强图文、图表等方式的展现,突出关键信息,便利投资者更好获取信息,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情况。
六、强化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决策层及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将紧密跟随政策导向,及时跟踪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持续修订优化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时效性与适用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七、强化“关键少数”责任,规范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 “关键少数”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核心引领作用,通过多维度举措强化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关键少数” 的履职尽责意识:一是深化考核机制改革,将管理层年度绩效考核与公司经营目标深度挂钩,按照不同岗位层级科学设定差异化挂钩比例,推动“关键少数”将个人履职成效与公司战略目标紧密结合,形成“目标共担、利益共享”的治理格局;二是构建常态化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举办的线上培训课程,同步在公司内部定期开展合规培训及考核,助力“关键少数”拓宽合规知识视野、实时把握监管政策动态,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三是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构建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从信息支持、决策参与等维度为独立董事充分履职提供全流程保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关键作用。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协作,主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由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专项培训活动,确保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动态,不断提升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同时,公司将加强与“关键少数”的互动交流,充分借助培训平台相关资源,组织“关键少数”及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培训,及时传达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树立“关键少数”及经营管理层的敬畏意识、合规意识,多方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38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本次发行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数量、种类及上市地点
授权董事会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九)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41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及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行使了监督职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2025年度经营计划编制的,符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等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该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将提质增效工作纳入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可以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44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所持合伙企业份额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管理团队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公司与核心员工的利益绑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45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36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股本总数,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3,201,421.86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6,183,259.6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183,259.6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5.9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转增股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份数为78,738,63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32,283股后的股本数为77,806,356股,以此计算转增23,341,90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102,080,546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数,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39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14:00:00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1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涛、刘文清、任启、陈松政、长沙扬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捷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扬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4楼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4楼
联系电话:0731-85528301
邮箱:IR@kylinsec.com.cn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4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销售、研发及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后续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在分析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以2024年度经营成果为基础,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9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刘文清先生、任启先生、陈松政先生、杨子嫣女士及杨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刘文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回避5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9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42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1,346,781.05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坏账损失。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8,248,508.2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①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086,327.54元。
②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011,945.2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41,346,781.05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43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信安”
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欧拉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欧拉创新”)拟向刘坤先生转让其所持有的长沙扬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扬坤”)32%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16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长沙扬坤其他合伙人同意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 刘坤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欧拉创新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坤先生转让其持有的长沙扬坤32%的财产份额。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控股子公司麒麟信安(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麒麟信安”)业务的快速发展,调动核心管理团队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公司与核心员工的利益绑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欧拉创新拟以0元价格向刘坤先生转让其所持有长沙扬坤32%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16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刘坤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麒麟信安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坤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本次关联交易及刘坤先生在公司领取的工资薪酬外,自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上述关联人发生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情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刘坤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人情况说明
刘坤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副总裁;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7月至今,担任广东麒麟信安总经理。经查询,刘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坤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欧拉创新持有长沙扬坤32%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16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长沙扬坤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其仅持有广东麒麟信安的股权。长沙扬坤和广东麒麟信安具体情况如下:
1、长沙扬坤基本情况
(1)名称:长沙扬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DPJ9NY6K
(3)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欧拉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文清)
(4)主要经营场所: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街道麒云路20号湖南麒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号厂房301
(5)成立日期:2024年6月26日
(6)出资额:5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
(9)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没有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经查询,长沙扬坤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长沙扬坤《合伙协议》约定,长沙扬坤其他合伙人同意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2、广东麒麟信安基本情况
(1)名称:麒麟信安(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403号1305室
(3)法定代表人:刘文清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4年7月12日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7)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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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7-12月,营业收入444.33万元,净利润-469.90万元;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251.26万元,负债总额215.50万元,净资产35.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单独审计)
(9)经查询,广东麒麟信安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湖南欧拉创新向刘坤先生转让的长沙扬坤32%的财产份额未实缴到位,同时广东麒麟信安设立时间不足一年,其主营业务尚未实现盈利。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未实缴财产份额的转让对价为0元,该部分转让财产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将由刘坤先生承担。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欧拉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刘坤先生(以下简称“乙方”)拟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财产份额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企业160万元未实缴到位的出资额(以下简称“财产份额”,占标的企业总财产份额的32%)以零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上述财产份额,成为标的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第二条 工商变更
1、甲方应促使并配合标的企业及时修改合伙协议,办理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2、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的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日即为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
第三条 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本协议、修改后的标的企业合伙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享受合伙人权利,承担合伙人义务。
第四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财产份额是甲方在标的企业的合法出资,甲方合法拥有该财产份额,并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转让其财产份额后,其在标的企业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财产份额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保证其持有担任标的企业合伙人的合法主体资格,不存在任何受托持有、代为管理或其他任何替第三方持有标的企业财产份额的情形。
4、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充分理解并明确认识到标的企业合伙协议中规定的实缴出资责任及违约所引发的后果。因此,乙方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标的企业合伙协议的条款,按期并足额地履行出资义务。
若乙方未能如期足额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则应以未实缴出资数额为基础,自出资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完成实缴出资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向标的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实缴出资超过30日,标的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要求乙方退伙或将其未实缴的出资份额无偿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人士/机构。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执行相关手续。
第五条 税费承担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分别依法承担。
第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交易各方尚未完成协议签署,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手续的办理,与关联方及时完成相关协议的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刘坤先生将通过长沙扬坤间接持有广东麒麟信安股权,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核心管理团队人员的稳定,实现公司与核心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本次长沙扬坤转让合伙企业份额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转让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有利于激励核心管理人员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实现公司与核心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绑定,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将《关于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