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9月22日,泛海控股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传票,北京银行股份2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境外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公告称,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泛海控股国际、公司、民生担保与北京银行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截至2021年8月31日,被告泛海控股国际尚欠原告北京银行贷款本金69,300,000美元,利息392,186.72美元,被告泛海控股国际承诺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原告北京银行支付上述本息。
原告北京银行同意就贷款本金69,300,000美元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2022年4月12日贷款到期后,贷款本金69,300,000美元自2022年4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50%计收罚息。对被告泛海控股国际自2021年6月21日起拖欠的利息自应付息之日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50%计收罚息;被告泛海控股国际承诺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原告北京银行支付上述利息及罚息。
案件受理费、原告北京银行主张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泛海控股国际承担。上述费用被告泛海控股国际承诺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原告北京银行付清。
被告泛海控股以其开立在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的三张存单项下本息对被告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上述(一)至(三)项还款义务向原告北京银行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被告民生担保对被告泛海控股国际上述(一)至(三)项还款义务向原告北京银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被告泛海控股国际、被告泛海控股、被告民生担保未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清偿原告北京银行上述全部债权,原告北京银行可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由于上海地区疫情管控原因,泛海控股未能在上述调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日(2022年4月30日)前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经核实,截至2022年5月28日,泛海控股国际尚未偿还上述债务。
中信建投作为泛海控股发行的“18海控01”、“19泛控01”、“19泛控02”、“20泛控01”、“20泛控02”、“20泛控03”、“20泛海01”、“20泛海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布了该公告,同时提醒持有人关注相关风险。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金融法院冻结了公司部分资产,冻结期限均为三年,具体冻结情况如下:北京金融法院冻结了公司持有的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0%股权、泛海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90%股权、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