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曹婷)“标准地”是指土地出让时把每块地的投资、建设、税收、能耗、环境等标准给予明确。近日,由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起草的省级地方标准《工业用地“标准地”管理规范》正式发布,将于9月5日起实施,填补了我省在“标准地”领域的标准空白。
规范提出,工业用地“标准地”全流程管理包括按标做地、明标供地、服务与承诺、履标用地、对标管地5个主要环节。其中,在按标做地环节,市、县政府在供应土地时,应制定“3﹢N﹢1”控制性指标体系,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并在出让公告中一同发布。“3”即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税收。“N”即地均产值、就业人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安全生产要求、环境标准、能耗指标等其他控制性指标。“1”即出让年期,出让年期原则上按照不超过20年设定。
据了解,自2020年以来,全省已累计出让“标准地”880宗、面积7.54万亩,成交价款18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