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陈庆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87,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后,陈庆昌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628,27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1.95%,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0,973,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72,078,272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4.78%,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陈庆昌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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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后,陈庆昌先生近期不存在后续再质押的计划。
二、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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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4年6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本公告中涉及股份数据及比例计算均已根据前述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相应调整。
2、本次质押展期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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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例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庆昌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以上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入、自有资金、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薪酬等收入。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庆昌先生均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融资成本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的情况;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的情况。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