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炽昌:《诗篇》的历史记忆及其宗教功能

《诗篇》78,105,106这三首“历史诗篇”对过去如何评价?这些评价产生的作用又是什么?对以色列宗教群体而言,严肃的“历史诗篇”具有双重作用,既是对祖先历史的记忆,也是对当前信仰团体身份的肯定。要将当代人与过去的人联系起来,不仅要回顾历史事件,而且还需要将人们当下的经验纳入到“历史诗篇”的唱诵中。通过后人对祖先的记忆,从而达到一种同心同德古今一致的关系。当《诗篇》回忆和叙述过去时,以色列群体就参与了对历史传统的塑造。本文整理自上海大学历史学系主办的“希伯来圣经研究系列讲座”的第2讲,主讲人是香港中文大学文化与宗教研究学系荣休教授、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ICS)荣誉高级研究员、山东大学人文及社会科学特聘一级教授李炽昌。讲座由上海大学历史学系黄薇老师主持。

一、希伯来圣经的构成

希伯来圣经在基督教传统中被称作旧约圣经,犹太传统称之为“塔纳赫”(TaNaKh)。塔纳赫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五经,即开头5卷书。五经合称为律法,音译就是“妥拉”(Torah)。律法是早期来华传教士的翻译,但这个翻译其实并不准确。律法强调规矩,而五经中有很多内容并不是规矩或者法律,而是“叙事”,就是对某些事件的描述。这些叙事有一些是历史故事,有一些是文学创作,还有一些是对历史的回顾,是关于历史的记忆。实际上,历史并不能完全等同于事实的全部。妥拉除了有律法的含义,还有一个重要的含义就是教导,教导人以智慧。

塔纳赫的第二个部分是先知书。先知,按字面意思似乎是指一个人在事情尚未发生之前,就已经知道了结果。在希伯来传统中,先知不但有预言者的意思,还是传递上帝话语的人。好比我们在《西游记》中读到玉皇大帝掌管天庭,天庭中有许多神仙、官员辅佐玉皇大帝。希伯来传统中也有这样一个天庭的观念,在天庭上,耶和华主持诸神代表大会,或是诸神议事会,裁决世间的事(参考《诗篇》82所描述的场景)。后来基督教传统中天使的原型就是诸神议事会中的这些具有神性的天庭成员。而先知会听到呼召,受感召参加诸神代表大会,譬如《以赛亚书》6和《耶利米书》1都描写了先知受到呼召的情节。因此,先知来到耶和华主持的大会上,就会知道这些大会的决议(《耶利米书》23:18),而且先知的责任就是要将上帝的话传递出去,将诸神的决定传递到人间。我们可以在经文中读到,先知传递神谕的时候,常常使用一种固定的套话(formula),例如:“耶和华如此说”“这是耶和华说的”等。正因为先知这种代言人的身份,吕振中译本就没有用先知,而是用“神言人”“仆人”这样的译法。第二部分先知书包含4本前先知书和4本后先知书,一共8本书。塔纳赫第三个部分称为圣卷,源自希伯来语中“书写”这个动词,圣卷的意思就是指书写或记录在卷轴上的作品,我们今天要讲的《诗篇》就属于这部分作品。

二、读经的方法

接下来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应当如何理解希伯来圣经这个作品。我们可以尝试用一句话概括:希伯来圣经是古代以色列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透视人生奥秘,洞悉神圣与人文维度相互关联的作品。这里所说的人文维度指的是人或者群体在历史时空中的活动,而神圣维度指的是超越时空限制的维度。因此,希伯来圣经关注的就是超越性维度与凡俗之间的关联。希伯来圣经有对于过去的记忆,也有对于未来的向往,并且把这些思考都写下来,把生命经验文本化(textualizing life),通过后世信仰群体的正典化过程成为经典。有了这个经典之后,读者以经典的权威性为基础,将经典实践在信仰生活中,使经典“生活化”(enlivening text)为经世致用的动能。“生命文本化”与“文本生活化”都是经文的重要特点。这也是希伯来圣经阐释的视野及方法。我们阅读任何经典,都并非第一个阅读的人。一部经典流传越久,传阅越多,那么就有越多元的阐释维度。因此阐释经典的时候,还需要处理“经与教”的问题。这里的“教”不是仅指有建制的教会传统,也包括教化,以及历史的传统。比如说对于儒家经典,汉朝和宋朝的诠释传统一定有所分别。希伯来圣经研究者实际上较少从教义的角度阐释经文,他们对经典诠释的研究往往更倾向于考虑分析特定群体的社会历史处境。那么,经文背后的群体到底生活在怎样的社会历史处境便成为学者探究的重要课题。

希伯来圣经之五经前先知书总结以色列人的历史,经文首先描述亚伯拉罕进入迦南地,到孙子雅各一家离开迦南地,下到埃及,后来被迫为奴。上帝以神迹奇事带领以色列离开埃及,在旷野游荡40年后再次进入迦南地。经过统一王国及南北分治之王朝时期,以色列人遭遇国破家亡,南国犹大王及领袖阶层被掳巴比伦,至公元前538年才得波斯王辖准回归。简单总结来看:以色列人从进入迦南地到离开迦南地,从有土地到失去土地,从一个小群体到建立一个国家,再从分裂为两个国家到两个国家都覆亡,以色列人最后没有国家。这就是从希伯来圣经的视角看到的以色列的历史。

图示为李炽昌教授板书简图:梳理圣经所记载的“以色列历史”

在对以色列历史的记述上,“出埃及事件”影响着圣经后续的写作,所有的意义都由此开始,“出埃及事件”代表了解放和自由。后面每一个时代回顾历史的时候,都会将希望寄托于新的“出埃及事件”中,这正是信仰的核心。在希伯来圣经中,《以赛亚书》40-55,56-66这两段经文就在思考和试图阐释新的“出埃及事件”。不过,我们感兴趣的是希伯来圣经中的历史诗歌,其中《诗篇》78、105、106、131、135这五首是最突出的历史诗歌。今天的讲座,我们只看《诗篇》78。

三、《诗篇》78的核心观念及其断代问题

《诗篇》78是圣经中第二长的诗,共72节;最长的是《诗篇》第119篇的藏头诗,22个希伯来字母,每个字母做8节诗句,一共176节。我们来看《诗篇》78,诗歌开头给出了一个背景,一位群体领袖开口向“我的民”讲话,要求“你们要留心听我的训诲”(78:1)。这里的“训诲”就是希伯来语“妥拉”这个词。接着,他继续表明他要开始讲历史,但历史始终是一个谜语(“比喻”“古时的谜语” [78:2])。每一代人都尝试解码历史的谜语,同时,每一代人也都肩负一个责任,就是将听到的历史再讲给下一代。因此,对历史的认识也都是祖宗传下来的,这种传承是一代又一代的责任(78:5-7)。

那么,这里要讲的关于历史的谜语是什么呢?我们刚刚提到以色列人曾经建立了两个王国,之后北国先被亚述所灭,南国后来被巴比伦所灭。《诗篇》78这首诗就是在北国已亡,南国还在的时候写下的,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北国已经灭亡,而我们南国还在?为什么北国以色列被上帝弃绝?于是,南国犹大将北国以色列作为一个反面教材,指责他们祖先的罪过(78:8, 32)。他们最大的问题就是遗忘,遗忘上帝对他们的恩典:忘记出埃及时上帝的救赎(78:11);出埃及后,在旷野的时候,他们悖逆至高者上帝(78:17, 40, 56)。可是,虽然这些祖先犯罪但每次上帝都怜悯他们,每次他们都被上帝赦免(78:38-39)。这也是整部圣经一直发展到新约的一个核心观念,即:我们是犯罪的,但上帝的怜悯是足够的,若你承认犯罪,罪就会得到赦免,就会有新的开始。

继续来考虑《诗篇》78的断代问题,通常对诗歌的断代比散文会更困难,特别是跟崇拜仪式有关的颂诗(cultic hymns)。因为崇拜仪式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受时代影响的,是可以跨时代的。观察《诗篇》78的视野,可以读到出埃及事件(78:43-53),诗歌中提到了大卫王朝(78:70),第一圣殿还在(78:68-69),但北国已经灭亡了。《诗篇》78还表现出与申命学派一致的立场,包括谴责邱坛崇拜和偶像崇拜(78:58)。另外,该首诗歌的写作地点应该同耶路撒冷有关,一方面是诗中使用了“至高的上帝”(עֶלְיוֹן,78:17, 35, 56),另一方面诗中还表达出“耶路撒冷是不会被外敌冲破的”这样的观念(78:69),这可能与公元前701年耶路撒冷从亚述入侵与围困中获得解脱有关。诗歌的视野中没有巴比伦之囚。因此,《诗篇》78的写作应当在北国覆灭后,南国犹大被掳巴比伦、圣殿被毁之前,并且很可能是在希西家的时代。

基于以上断代分析,《诗篇》78的历史处境也更加明晰。北国灭亡之后,北国人南下,将北国的传统带到耶路撒冷,因为此时南国是以色列家唯一的希望,成为唯一的耶和华信仰及祭祀传统的合法继承者。南国的传统也是在希西家之后才突然丰富起来。耶路撒冷经历公元前701年亚述围困而后又完美解脱之后,产生了关于耶路撒冷永不会被攻破的观念。于是我们再看《诗篇》78,诗中强调示罗的帐幕被上帝离弃(78:60);约柜被敌人掳走(78:61);整个约瑟支派被打败,以法莲支派被弃(78:67);最后只剩一个支派,就是犹大支派(78:68)。诗中出现上帝“拣选”犹大支派的观念。

四、历史诗歌:希伯来与中国

李炽昌教授在继而的演讲中提到一个很有意思的对照。中希两个古老的文明都会用诗歌来讲述过去。《诗篇》78需要解释上帝为何拣选南国犹大,弃绝北国。《诗经·大雅·文王》则需要解释为何商朝衰落,周朝得以实现统治大业。两者面对的都是改朝换代的问题,谁才是正统的继承者,继承者要如何处理与前朝的关系。这两篇历史诗歌不约而同地表达出相同的观念。北国以色列的祖先犯罪,遗忘上帝的恩典,不记得上帝的救赎,悖逆上帝的命令,正如商朝失去了天命;南国犹大因其顺从上帝,而得到拣选,正如文王及其子孙有德,才能够获得天命,取代商成为统治者。上帝的转意也就是天命的转移。无论是称“上帝”还是“天”,这个超越性的概念被运用、被政治化。也就是说,天道之意志对君权具有绝对的主宰,从而人世间的统治权得以合法化。最后,两个作品也都提到了理想的君主,文王由于“德”成为君主典范,大卫王朝由于顺从上帝意志成为最理想化的君王。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上帝的应许,其中,有无条件的应许(诗89:30-34)和有条件的应许(诗132:12)。无条件的应许之后逐渐演变出弥赛亚的观念。上帝应许大卫的子孙中会出现一位救主。原本指的是以色列国家的救主,后来这个观念逐渐普世化(universalized)及精神化(spiritualized),演变成拯救灵魂的救主。整个以色列的历史叙事就是由古老的先祖故事,共同的流散经历,以及未来复兴的希望组成。那么,信靠历史的上帝就是旧约圣经中很重要的部分。《诗篇》中经常出现的“阿门”,就是可信、可靠的意思。按照马丁·布伯(Martin Buber)的说法,“信”有两个维度,首先是相信上帝的存在与救赎,但这种“信”(believe)是表面的。另一个维度的“信”是要将你的一切交付于上帝,“信靠”(trust)上帝,这是更深层面的“信”。

五、余论

在讲座接近尾声时,李炽昌教授简要概述了本次由于时间关系未能详细讲述的另外两篇历史诗歌——《诗篇》105和106。这两首诗与礼仪有关,在大卫将约柜搬进会幕的仪式上会使用这两首诗。两首诗延续了《诗篇》78的主题——祖先总是犯罪,但上帝总是会展现出恩典。其中,105讲述了上帝的作为,106则是讲述以色列所犯的罪。

如果要归纳旧约圣经中最重要的概念,李炽昌教授指出,那就是《诗篇》85:10一节经文中的这四个核心概念:“慈爱”(חֶסֶד)、“诚实”(אֶמֶת)、 “公义”(צֶדֶק)、“平安”(שָׁלוֹם)。这些不仅是上帝拥有的品德,也是对人的要求。上帝要求每个人都要追求至公至义,就好让你存活。因此,旧约圣经所要表达的并不是常常被认为的那样,旧约就是律法时代,而是关注如何生存,如何活得好,如何可以活得长久,而答案就是建立正确与和谐的神人关系及社群关系,实行公义,生存就是要追求至公至义,这是人的义务与责任。

最后,李炽昌教授用《诗经·大雅·文王》的“天命靡常”来为希伯来圣经“上帝后悔”的观念做注解。一般认为,圣经中上帝的话具有绝对性、必然性。但是,上帝的安排是不能用计算的方式加以揣测的。“赏善罚恶”不是一成不变的公式,《约伯记》与《诗篇》中的“智慧诗篇”(如:诗37,49等)就涉及这主题,并加以描述。我们读《创世记》6:5-6,可以直接看到上帝后悔:“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先知阿摩司也强调上帝的主权及上帝因他的恩典与怜悯而做出的改变,他劝谕以色列人“要求善,不要求恶,就必存活”(《阿摩司书》5:14)。阿摩司清楚说明,即使他们秉行公义,也不能保证上帝的救赎:“或者耶和华—万军之上帝向约瑟的余民施恩”(《阿摩司书》5:15)。经文中的“或者”正显示出上帝的主权及恩典的开放性 (参考《耶利米书》18:1-11之窑匠与陶器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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