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意见,切实做好玉溪市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使《条例》更符合玉溪市的实际情况,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据普查统计,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共有革命遗址166个,其中未定保护级别的遗址有147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部署,对革命遗址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整体保护和合理利用,发挥革命遗址资政育人的独特作用,实施玉溪市革命遗址立法保护势在必行。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们畅所欲言,从革命遗址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合理利用等方面提出了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认为制定《条例》不仅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弘扬优良传统的需要,也是加快和推进“文化玉溪”建设、积极开展红色旅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解决革命遗址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等方面的需要。
据悉,该《条例》已列入省、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顾世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