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开学季。近年来,校园内双层床导致的坠床事故频发,动辄致人伤残、死亡。比如,2017年,浙江与广西各有一名大学生从上铺摔下死亡。这些事故给涉事学生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也一再将校园双层床的安全隐患暴露在公众视线里。
那么,这种隐患可不可以避免,或者说减少呢?肯定的答案比否定的答案更残忍:这当中的很多事故,其实本可避免。意外不是巧合,而是人祸的集合。
媒体最近报道了一位从上铺摔下的女生:腰椎压缩性骨折、马尾神经压迫,五级伤残,学业中断。事后,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认定,“涉事双层床没有安装扶手,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此外,踏脚板间距也不符合国标。
事实上,对于双层床,国家标准不仅细致,而且十分明确。比如,上铺护栏缺口不能大于60cm;连续两踏脚板上表面间距为250mm±50mm;安全栏板顶边与床铺面上表面距离不小于300mm……
然而,标准是具体的,匮乏的是执行。有记者随机测量了三所大学宿舍内的双层床,结果发现,上铺护栏高度均未达到标准要求的30厘米以上,其中最矮的还不到15厘米。而在一些电商平台检索双层床,再对照国标,很容易就能发现大量不合格产品。
一方面是国标条款清晰、具体到毫米,另一方面却是和标准相差甚远的产品大行其道。极度的反差衬托出的,是一个个责任主体的无知或麻木。当然,相比无知,明知道不符合标准还采购、还生产,暴露的问题更大。
如果说,是消费者个人对相关安全标准不熟悉,无意中采购了不合格产品,我们可以把这样的消费者称为受害者;但是作为一所学校,一个对学生安全负有义务的单位组织,不应该犯下“违规采购”的低级错误。何况,双层床的安全标准基本为长宽高方面的数据,不涉及什么高深复杂的标准,学校具备评判合格与否的审验能力。
如果这些不合格的双层床,不是学校和厂商直接交易,而是由第三方中介或平台搭建,显然,第三方也负有为不合格产品提供销售渠道或平台的连带责任。
而追根溯源,与国标相去甚远的双层床,本就不该出现在市场上。所以,如何预防不合格双层床生产出来,又是一道考题。这考验的不仅仅是厂商的良心和守法,更考验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心。
面对频繁滋生事故的双层床,不能再让国标“虚置”,要使其“法力”作用在产品出炉前和之后的各个环节。不妨趁眼下的开学季,各地学校积极走进学生宿舍查验,将不合格双层床清理出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生产厂商和网购平台的排查,避免有安全隐患的双层床流入校园。
国标只是一个安全底线,如果连底线都守不住,何谈保障学生最基本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