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专偷私家车上的车载电台外置天线和基座,两男子涉嫌盗窃罪受审。
8月3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北京顺义法院认定赵某、胡某构成盗窃罪分别处以罚金2000元。
2018年7月23日,赵某、胡某盗走被害人赵甲(化名)停放在路边的轿车上的车载电台外置天线和基座。
2018年7月一天,赵某、胡某盗走被害人沈某停放在某小区的车上的车载电台外置天线和基座。
2018年8月6日,赵某、胡某盗走被害人李某停放在某住宅楼旁的轿车上的车载电台外置天线和基座。
2018年8月12日,赵某、胡某经民警电话联系到案,部分赃物已起获并发还赵甲、李某。
公诉机关认为,赵某、胡某具有自首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建议对二人单处罚金。
在庭审中,赵某、胡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
法院认为,赵某、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故法院以犯盗窃罪,对赵某处罚金2000元,对胡某处罚金2000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责任编辑:刘琰(EN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