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梦婕被恶意拍裙底勒索!一次说清“偷拍裙底”的涉法问题

本文转自【法治日报】;

4月19日,蒋梦婕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多年前被恶意偷拍裙底,近日又因为该视频遭勒索,严重影响其工作生活,目前报警后嫌疑人已在异地被控制。作为公众人物的蒋梦婕呼吁遭受类似伤害的人不要害怕,不要羞于抗争,应让实施侵害的人受到法律和社会的制裁。

蒋梦婕在此次事件中的发声再次引发网友们对“偷拍裙底”等侵犯个人隐私行为的关注,在支持蒋梦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同时,大家也纷纷亮出要严惩偷拍者,绝不姑息的态度。那么,恶意偷拍裙底的行为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哪些权益?拿恶意偷拍的私密视频来敲诈勒索当事人涉嫌哪些罪责?通过各种方式散布、售卖偷拍的他人私密视频将面临哪些处罚?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常务副主任马丽红带来的专业解读!

恶意偷拍裙底的行为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哪些权益?

恶意偷拍裙底的行为首先涉嫌侵犯被偷拍者的隐私权。如果有其他行为,则可能触犯其他法律规定。

具体而言,偷拍行为首先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属于人格权益。对侵害人可以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在行政法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拍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偷拍行为目前还没有规定为犯罪,偷拍行为是否入刑,理论界尚存争议。但偷拍侵犯其他法益,可能涉嫌其他犯罪是确定的。

拿恶意偷拍的私密视频来敲诈勒索当事人涉嫌哪些罪责?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行为人如果偷拍他人隐私部位,还用来敲诈受害人,则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通过各种方式散布、售卖偷拍的他人私密视频将面临哪些处罚?

首先,散布他人隐私违反了民法典关于隐私权的相关规定,被侵权人可通过民事手段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其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即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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