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4.58亿元

挖贝网 3月6日消息,粤水电(002060)发公告称,近日,公司(联合体主办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组成的联合体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在广东省增城区签订《增城区永宁街永和北部片区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GC-2020-011)。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共管网完善工程、公共管网错混接整改工程、公共管网缺陷治理工程、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和农村污水查漏补缺工程。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公司负责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广州市政设计院负责该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各相关专业的方案设计优化,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专家评审、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西北勘察设计院负责该项目前期资料收集、工程物探、工程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地质钻探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公告显示,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工程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共管网完善工程、公共管网错混接整改工程、公共管网缺陷治理工程、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和农村污水查漏补缺工程。

合同金额:合同金额:45,805.20万元,其中公司承担的工程施工任务金额44,408.53万元。

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合同工期:133日历天。

主要违约责任:

承包人(联合体)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永宁街道办)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据了解,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公司承担的工程任务金额44,408.53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的5.35%。合同履行将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永宁街道办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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