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2021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21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7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25.00元/股,过户股份共计2,10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期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1年7月3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
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
第三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前期解锁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于2022年7月2日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解锁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881,56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8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已于2023年7月2日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解锁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602,77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2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标的股票权益将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依据 2021~2023 年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完成度来确定当年度持有人所持权益实际可解锁的比例 M1、M2、M3,假设 2021~2023 年各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实际完成额为 X1、X2、X3,2021~2023 年各年度公司净利润实际完成额为 Y1、Y2、Y3,则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方式及解锁比例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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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营业收入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数据为准。
上述 Max{X1,X2}表示为取 X1、X2 的最大值,下同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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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持股计划项下权益份额解锁依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营业收入(X)或净利润(Y)为考核指标,并以考核年度上述两个考核指标对应可解锁比例及份额的孰高值作为当年度实际解锁的权益份额,但截至任一考核年度累计可解锁的权益份额不得高于依据上述两个考核指标单独计算方式下核算的累计可解锁权益份额数量的孰高值。
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27,044,057.44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399,010.76元,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影响3,730,407.35元后的数值为202,129,418.11元。综上,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对应标的股票无法解锁。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对应标的股票无法解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对应标的股票无法解锁,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