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一段“女孩深夜街头遭男子重击头部、撕扯衣服、猛踹拖行”的视频引关注。监控显示,事发6月22日凌晨,女孩正边看手机边在街头行走,迎面走来的男子突然用拳头重击她头部,女孩随后倒地。从0点44分7秒开始,男子连续拳打女孩面部,用脚踢头,撕扯短裙。当街68秒施暴后,男子拽扯女孩头发将她拖走。
有些事情,没看过现场画面者感受不到冲击力,看过现场画面的人则很难不为之震惊。这起事件就是这样:女孩被男子拳打19拳、脚踢10下,其中26次都正中头部,昏过去后还被踹了6脚……这样的下死手式暴打,洞穿了人性底线。正因如此,这事迅即引发了网民公愤,也惊动了网警。
24日晚,有网友认为事发绵阳后,@绵阳网警巡查执法两度做出回应,先是称“今晚不睡”,征集线索,之后又通报了线索汇总情况:视频较早出现于山东聊城某酒吧聊天群,来源为转发;有网友发现视频监控所附电话为唐山号码,但网友现场巡查发现场景有差池;还有网友分析事发山西阳泉、广东阳江阳西等地;有广东梅州网友私信,称家中有亲人疑似视频中女子并已遇害,这还在核实。
网友们自发成“众包型侦探”,地方网警为征集线索“今晚不睡”,都说明了一点:公众都怒了。
因为都怒了,所以“缉凶惩恶”成了网友们的本能诉求,这又推高了追问“事发何地、何人所为、该担何责”的舆论声量;因为都怒了,很多网友在“对施暴者严惩”的欲求第一时间得不到疏解后,只能将愤怒的意绪诉诸“这还是人吗”“禽兽不如”的唾骂中。而现在事发地、施暴者与受害者身份信息等关键信息的不明,又让这份怒气在“转发即关切”的传播链和情绪的相互感染中不断扩散。
公众为什么而怒?深层次的缘由是这类当街施暴的“可代入性”,而代入感又会滋养更多的不安全感——比起确定性的隐患,不确定的风险才是公众更担心的。
而直接的引爆点,则是涉事男子施暴手段的凶残跟公众对“人心向善”期许的抵牾:抡起拳头暴击,还直接对准头部,以至于网友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女孩的绝望哀嚎,这更像是奔着致人于死地去的。什么叫“恶”?这段“画面可能引起不适”的视频会给人清晰认知。
在很多网友看来,打人即原罪,近乎往死里打,打的还是女性,只会“罪加N等”——这不只是恃强凌弱,更是践踏女性权利。而“当街施暴”“两人疑似不认识”“扒下裤子猥亵”等情节,既彰显了加害者的嚣张,也为此事的恶性程度“加了杠杆”。
到头来,由共鸣引出公愤,也就自然而然。而这种公愤也表明,网络社会在很多议题上有着强烈共识,如“反对暴力”“不打女人”等,这些已成舆论场内的价值正确,也标明了“我们与恶的距离”。
“公愤也是推动力”,某种意义上,正是内置于共识之中的基本是非判断,形成了社会道德“原生秩序”的基础框架,支撑起了“惩恶励善”的整个动员体系与制度设计。而整个社会,也是由这类共识确定了保护每个人安全的公共秩序。
也正是“公愤”的推动,才会有法治的抑恶导向跟民众的惩恶共识的同向而行,才会有绵阳网警跟网民的同声共气。希望该案最终以尽快破案、严惩凶犯的方式收尾——依法惩恶,本也该是“社会公愤”的石子抛入舆论湖面后激起的“浪花”。
□仲鸣(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