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向社会公开《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

陶思明

今天,《人民日报》发表了水利部领导同志的文章——坚持节水优先 建设幸福河湖,这是为2020年3月22日世界水日和同时拉开帷幕的中国水周写的,全面阐述了“深入学习领会、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这条主线,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把水资源节约保护贯穿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全过程,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科学谋划水资源配置战略格局,促进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相统一的江河治理保护目标,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等重大问题,包括“全面节水""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科学调水”“系统治水”等方面,读来令人耳目一新。

河湖维系着淡水资源,与其说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还不如说河湖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河湖生态系统是大地之血脉,养育生命共同体,本身更是生命共同体,除供水之外,还生物繁多、物产丰富、景观秀美、航运便利,也处理污物、纳洪抗旱、开发能源等,如果作比较的话,应该是陆地最重要的生态系统。随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缓解人与自然紧张关系的进程,保护各种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及其服务功能,成为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时代强音。在我国,18亿亩耕地有不可突破的保护红线,还有基本农田保护等制度;森林有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公益林项目,还有全民义务植树等绿化工程;草原有禁止开垦、草畜平衡、禁牧奖补等政策;确保8亿亩湿地面积不减少,也早为多个中央文件所强调等,唯独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多年来啥也没有,就是一个劲的开发利用、改造破坏。由此,一些河湖被填埋消失,一些河湖被变短变小,一些河湖被迫成了藏污纳垢、不堪入目的黑臭水体,基本上所有的河流、大多数湖泊,都受制于人为力而无法以自然力维持其自然形态、自然水情、自然生物多样性,一些河湖水生生物绝迹,一些水生生物物种多年保护难见成效,种种现象无不反映出河湖成了离开自然背景幅度最大的生态系统,就自然资源资产而言,多年来它最无助,保值最差、减值最多。

就此而言,河湖主管部门在水日论述“建设幸福河湖”,提出“要统筹好“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全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严格规范采砂等涉水活动,坚决整治侵占、破坏河湖的行为”等,有着特别的意义。也已有很多实际工作,如据新华社2019年5月21日报道,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促进河湖健康,水利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查处重点包括非法侵占河湖及违法涉河湖项目、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及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的其他违法行为等。计划在2020年6月底之前,对2018年前积累的河湖违法陈年积案基本“清零”,同时抓好年度新发生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消存量、遏增量,维护河湖良好水事秩序。又据“澎湃新闻”2020年3月16日报道,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决定建立长江河道管理合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对非法采运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确保长江河势稳定和航道稳定,保障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生态安全。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上的阶段性胜利,也是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等重要部署的阶段性落实,今后取得更大成绩可期。

这些工作也是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和水生生物的福音,因为其自然性、多样性及其稳定发展,受制于涉河湖资源利用、开发建设、生产运营等人类活动的强度,任何活动的规范化、轻型还、减量化,都有河湖生态系统和水生生物保护效益。说清理河湖违法陈年积案,建立长江河道管理合作机制,既是为了“维护河湖良好水事秩序”“确保长江河势稳定和航道稳定”,更是保护恢复河湖生态系统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重大行动,一点也不为过。而“建设幸福河湖”,首先得让河湖本身是幸福的,对其保护性和保护力应该深信不疑,需要给予高度赞许和大力支持,即是河湖生态系统和水生生物有知,也一定会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只不过受部门分工,河湖主管部门的许多工作,在目的性上都很少讲到水生生物保护问题,但实际上其处于很关键的位置,保护水生生物,不能离开河湖生态系统搞保护。鉴此,建议河湖主管部门能够更进一步,明确指出河湖本身的价值——水的自然存在价值、水生生态系统和水生生物价值,勇于做河湖权益代表者,千方百计保护一批自然河流、河段作为样本不予开发;严格限制筑坝拦河、阻断河湖、固化堤岸、航道挖深、异流域调水等控河控湖工程,尽可能维护河流湖泊的自然性等。河湖基于自然生成,只有维护更多自然性,祖国大地才会有更多真正的绿水青山,金山银山才会得到更多水的滋养。否则,“幸福河湖”就只是对当今的“人”有暂时意义,河湖本身却难能“幸福”,要把两个幸福统一起来才可长久。

这里还要特别体一下长江。无论“坚持节水优先”,还是“建设幸福河湖”,也无论经济社会发展,还是水生生物保护,长江都占有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提出长江要搞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当代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各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各界都有积极行动,全国人大正在立保护长江的法,已经和必将为主管部门更好维护长江自然属性提供强大支持。但是,攸关长江大计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国务院国函[2012]220号文批复),至今尚未看见公开,水利部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站都只有解读性资料,找不到规划文本,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据有关报道推介,为了编制好该《规划》,自2007年以来,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等部门,建立了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和长江流域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在深入开展现状评价、总体规划、专业规划、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历时6年完成,荣获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金质奖。《规划》“全面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治水实践经验,深刻分析了经济社会发展对长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要求,紧紧围绕“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工作主线,科学提出了长江治理开发与保护分区体系和主要控制断面控制性指标体系,制定了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管理4大体系规划布局与方案,是指导今后20年长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一部纲领性文件。”

然而,这么浩大的编制工程、优秀的编制成果、鼓舞人心的规划内容,更涉及中国约1/3淡水资源的保护利用、中国独特的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大半个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重大问题,在网络信息高度发达、国家众多规划都能顺利查阅到全文的今天,局外人却见不到《规划》文本的影子,这和万众瞩目的长江大保护形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和水利部领导这篇写在2020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之际的文章精神,完全不相匹配。规划是要落实的,只有公开方便人们获取,规划内容为社会所掌握,才能把相关要求融合进各自工作,实现规划效能最大化。同时长江是复杂巨系统,相信综合规划有很多知识,公开提供人们学习、了解长江本身及其相关工作,也是很有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为主动公开、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一般理解《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当属专项规划或区域规划,完全在公开之列,国务院都批准七八年了,还未公开,建议尽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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