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坝坝舞音乐声扰民,重庆市民杨先生昨日做了一次错误的示范——他怒砸了播放坝坝舞音乐的音箱,结果和音箱主人刘女士发生了纠纷。其实杨先生不用大动干戈,因为按照去年出台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他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解决问题。
沙坪坝警方到现场处理坝坝舞引发的纠纷
忍无可忍暴力砸音箱
今天(21日)下午,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的蔡警官,向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介绍了这起坝坝舞噪音引发的纠纷:“ 12月20日晚上8点,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说沙坪坝区凤中路某小区,一男一女发生了争吵,围观的人很多。”
沙坪坝公安分局110快处队的民警到达现场了解到,争吵的男子姓杨,他是附近小区住户,住在临街的三楼,他表示每天一到晚上就会受到坝坝舞的吵闹。由于杨先生家里有孕妇,他曾多次到楼下和跳坝坝舞的人沟通,结果没能解决问题。
20日晚,杨先生再次听到坝坝舞音乐后,就向社区工作人员反映了情况。社区人员到场后,坝坝舞音乐依旧没停。于是杨先生一气之下把播放音乐的音箱摔成了几块,音箱的主人刘女士自然不满了,要找杨某讨个说法,两人很快开始了争吵。
在了解了事情原委后,110快处队民警对杨先生和刘女士都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将相关人员带往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遇到噪音扰民应该报警
遇到噪音扰民到底该怎么办?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了解到,《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了生活噪声扰民行为的管理部门为公安机关,规定在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且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条文
而在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11号,该公告中明确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17年3月29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公告内容
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区、住宅内举行产生较大音量的集会、聚会、聚餐、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在城区非固定场所从事商业经营或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12时至14时和22时至次日8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室内装修、家具加工以及其他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的行为,造成扰民的,都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该条例还规定噪声扰民行为由公安机关警告后不改正的,可以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夜间噪声扰民则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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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赵映骥 文 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