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披露了《厦门钨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9)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经事后核查,发现以下内容需要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厦门钨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9)更正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之“(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更正前: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2024年12月13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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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24年12月13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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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更正情况
“第三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之“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之“(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更正前: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2024年12月13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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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24年12月13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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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厦门钨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9)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具体内容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