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陈奕迅演唱会门票可平价代买?男子诈骗13人上百万元

男子丁某以出售演唱会门票为名,诈骗13名被害人100余万元。

6月12日,澎湃新闻(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黄浦区检察院”)获悉,5月31日,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黄浦区检察院介绍,2023年6月,丁某向朋友小王询问是否需要五月天演唱会的门票,此时小王正愁抢不到票,于是通过丁某以门票的原价购买了2张门票。由于此前小王曾成功向丁某买过某音乐节的门票,因此他认为丁某有渠道可以获得一些热门演唱会的门票。之后,小王又代朋友向丁某溢价购买了80余张五月天、周杰伦、陈奕迅演唱会门票,合计转账20余万元。直到演唱会当日,丁某仍旧无法出票,小王遂向警方报案。

原来,丁某没有收入来源、经济拮据,但长期沉迷于酒吧等高消费场所,为了能够维系高消费的生活,便向身边朋友谎称可以购买到演唱会的门票,将自己打造成黄牛的形象。起初,丁某以平价收取门票费后,再以高价购买黄牛票进行交付,让被害人相信其有能力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演唱会门票。被害人信以为真,有的还将丁某推荐给身边需要购票的朋友。

之后,丁某虽利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交付了部分的演出门票,但他将大部分骗得的资金都用于日常挥霍。随着向他购买演出门票的人数增多,他发现已无法填补资金上的缺口,也就不再以高价向其他黄牛购买门票,整日在酒吧中度过,直至案发。

经查,2023年6月起,丁某虚构有渠道购买周杰伦、陈奕迅等人演出门票,先后对13名被害人实施诈骗,其间丁某返还部分被害人共计7.9万元,实际诈骗金额100余万元,诈骗所得均被其用于个人消费及偿还债务等。检察机关认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检察机关建议,群众在购买演出门票时应选择正规、官方渠道,切勿相信“内部渠道”等信息,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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