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上趟卫生间还遭到‘变态男’偷拍,真是气死人了……”2月12日凌晨,旅客小纪在候车室内厕所,被同性男子男子偷拍,随后报警。
目前,涉嫌偷拍男子被北京站派出所做治安罚款处理。
2月12日凌晨2时许,北京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正在进站口内巡视时,遇到一个男孩拉着另外一名戴眼镜的男子找自己报警。男孩见到民警后指着戴眼镜的男子气愤的说,自己在第七候车室的卫生间上厕所时遭到这个人的偷拍,于是民警将他们带回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
在北京站派出所,20岁出头的男孩小纪向民警表示,2月12日凌晨2点10分左右,他在北京站第七候车室的卫生间上厕所,在蹲着的过程中忽然发现右侧隔档上端伸出来一部手机正在拍他呢。小纪很是生气,急忙起身系好裤子出来。他敲着隔壁厕所的门叫里面的人出来,大概两分钟后,一名戴着眼镜的男子才从厕所里出来。知道自己理亏,戴着眼镜的男子被小纪拉扯去报警的过程中没有反抗。
据戴着眼镜的男子交代,他叫庄林(化名)、30岁,目前在天津一家公司工作,事发当天准备乘坐火车前往天津。在庄林的手机内,民警发现存有大量男性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庄林交代,手机里照片和视频是他从网上下载,只是自己欣赏。他还表示,在小纪上厕所时他确实进行了偷拍。
据庄林交代,凌晨他上完厕所后,发现厕所的隔壁有人进来了。随后,他抑制不住自己就进行了偷拍行为。起初他是用手机贴近地面通过隔档下面缝隙来偷拍,随后又用手机从隔档上方伸入进行拍摄,但最终还是被里面的小纪发现了。小纪出来后敲着厕所门指责他叫他出来时,他很是害怕急忙删掉刚刚拍摄的全部视频和照片,两分钟后才出来。
庄林表示,他拍摄的目的纯碎是自己欣赏,觉得很是刺激,并表示他从来没有上网发布过。在北京站派出所,庄林认识到自己偷拍他人隐私行为是违法行为,也感到非常惭愧和后悔,真是对不起小纪。
据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庄林的违法行为属于拍摄他人隐私。由于发现及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北京站派出所对庄林进行治安罚款200元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通讯员 马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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