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星期一,农历二月十五
曾毓群:电池储能需核电级安全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毓群指出,以电池储能为主的新型储能是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曾毓群建议,一要参照核电级安全,建立以失效概率为依据的电池储能系统安全分级评估体系,并将该体系纳入到重大项目招标条件,引导电池储能迈向以“核电级安全”为标杆的高质量发展。二是围绕大容量高安全高可靠电池储能集成系统这一关键领域,加强电化学储能系统测试评估与实证,建设国家级电化学储能实验验证平台。三要加强电池储能数据的统计发布和共享。
李书福:加快制定实施商用车碳积分管理办法
为加快我国碳减排进程,提升企业的碳管理意识及能力,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建议:完善碳市场管理运行机制,激活碳市场交易,充分发挥市场对碳减排的促进作用;扩大全国碳市场参与企业的覆盖范围;全面普及碳标签及碳普惠制度,推动全社会自觉践行“双碳”责任。此外,李书福建议,借鉴乘用车积分机制,同时考虑多能源并驾齐驱的现状,以全生命周期减碳为目的,加快制定、实施商用车碳积分管理办法。
宋海良: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机制和容量市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董事长宋海良建议,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机制和容量市场,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各种类型的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在条件成熟时先行先试;围绕新型储能全产业链不同环节,支持培育一批新型储能“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
马永生:将CCUS项目纳入我国自愿减排机制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关键技术之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化董事长马永生建议,一是重启并打造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CCER)市场,让更多碳减排项目参与碳市场。二是研究并发布CCUS方法学,从国家层面组织开展CCUS方法学研究,或对企业开展的方法学研究进行认定并尽快发布。三是参考国际经验出台支持政策,加快完善CCUS行业规范、制度法规框架体系以及技术规范,出台CCUS量化核证国家标准,并探索制定面向碳中和目标的CCUS税收优惠和补贴激励等支持政策。
冯杰鸿:建立新型能源治理体系推动终端消费升级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工航天三江党委书记、董事长冯杰鸿建议,我国应进一步加强总体规划和实施路径的研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新型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机制,探索建立重大能源技术装备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特别是航天企业这样的科技型国资央企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加强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的集智攻关,推动新型能源相关前沿技术攻关和重点领域国家研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一批国家级的试点示范性工程,加快验证各种实施路径的技术可行性和项目经济性。
吕天宝:推动能源立法,健全新能源法律法规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吕天宝建议,健全新能源法律法规体系,推动能源立法。系统化修订和完善《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尽快形成符合新时期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破解电力改革体制机制瓶颈,支持新能源快速发展,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建设能源强国奠定坚实的法治保障。加快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为基础,因地制宜,统筹工业产业布局,推动沿海新能源资源的本地规模化开发,绿色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促进沿海地区高能耗产业聚集和产业能源结构转型升级。
刘汉元:大规模开建抽水蓄能项目,构建以抽水蓄能为主的储能系统
为推动我国抽水蓄能产业快速发展,助力新型电力系统打造,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建议,一是建议进一步开展抽水蓄能站点勘测工作,储备优势资源。二是建议加大政策驱动力度,集中精力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大规模开工建设抽水蓄能项目,尤其是距离负荷中心近、建设周期短的中小型离河抽水蓄能项目。用5到10年时间基本全部完成,同步甚至适度超前于电网的改造升级,率先构建起我国以抽水蓄能为主,电化学和其他储能方式为辅的储能系统,助力我国能源转型进程。
丁世忠:加大对“绿色生产”“绿色行为”的正向经济激励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踏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世忠建议,一是完善企业绿色生产的经济激励政策;二是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体系建设;三是打通信息渠道,建立绿色产品发布与选用平台;四是强化对个人绿色行为的正向激励。“低碳消费不仅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落实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消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和新增长点。”丁世忠表示,对于行业企业而言,抓住低碳消费的转型机遇,丰富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低碳消费场景,深挖低碳消费市场潜力,将为自身发展带来广阔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