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二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文生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36,354,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4,928,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5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26,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7%。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21,046,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620,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26,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7%。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08,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4%;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1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1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1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08,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4%;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保久安防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4%;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4%;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004,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89%;反对1,34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96,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70%;反对1,34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保久安防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0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1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1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014,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34%;反对1,339,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7,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69%;反对1,339,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娟芬、马锐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